监督立法后审服贸 江揆不赞成

【新唐人2014年03月28日讯】针对服贸协议争议,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28日)表示,他不认为服贸协议要退回重启谈判,这样影响太大,也不赞成服贸协议要监督条例完成立法完毕后才继续审理。他说,如果反对党主张不准设定审查时间表,这会造成服贸遥遥无期,过去看到立院审查超过两年以上司空见惯。

据中央社报导,针对服贸协议争议,江宜桦上午在行政院再度召开记者会回应。对于可否等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立法再来审服贸?他说,如果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可在预期时间内立法完毕,例如本会期,再来审服贸,大家去等待先立法再审查,就会比较有共识。

但他说,相对的,如果反对党主张不准设定审查时间表,然后又要求监督条例先立法再审服贸,这会造成服贸遥遥无期,过去看到立院审查超过两年以上司空见惯,朝野若没有共同决心赶快通过,条例何时完成,老实说不是行政部门所能主导。

江宜桦表示,“不论条例或快或慢立法,我们是开放的,我们不排除它去法制化”,但对于服贸本身,回到原点开始审查,这是政府所期待的。

江宜桦表示,昨天执政党团会议决议,考虑退回委员会重新进行逐条审议,执政党团愿意让步,一方面避免程序瑕疵争议,一方面寻求社会的最大公约数,让服贸审议回到某一个发生争议前的原点,行政院部门支持这项决议。

江宜桦指出,希望在执政党团做出这样重要的让步下,能够平息社会大众过去对程序瑕疵批评以及满足程序正义补足之处。

不过,他强调无意退回服贸,因为服贸有利台湾经济及生存发展的重要协议,行政团队立场是希望服贸回到委员会之后展开实质审查。

媒体询问是否不排除以公投解决服贸争议,江宜桦说,政府不主动主张服贸用公投,但如果大众有强烈声音服贸要公投,行政部门就要考量可能性,但这样的说法是否代表“不排除”,这由媒体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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