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许志永案二审结束 维持原判

【新唐人2014年4月11日讯】大陆“新公民”运动的发起人之一的许志永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4月11日,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决。

许志永,中国著名法学家、宪政学者和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2013年许志永等8名“新公民运动”人士,因为公开举牌示威、要求中国官员公示财产、呼吁维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等。

2013年7月,被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正式逮捕;1月22日开庭审理;26日被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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