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后中国的人吃人事件(二)

【新唐人2014年4月2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报导)1949年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建立政权之后,曾经发生过两次骇人听闻的大规模人吃人的事情。本台记者石山制作了与此相关的五集特别报导。今天请听第二集。

上一集我们谈到,曾任甘肃省临夏州州委书记,后来曾长期担任甘肃妇联副主席的李磊,在她书中透露的临夏州各公社大饥荒时期发生的人吃人的情况。

甘肃省在1959年到1961年三年大饥荒情况眼中,1957年该省人口约1200万,三年饿死人数超过一百万。美国劳改基金会获得的由宁夏慰问团调查整理并交给中共甘肃省委的一份文件,显示从1959年10月到60年4月的六个月当中,临夏和和政县两地有七十五人被吃掉,其中十一人是被杀死吃掉。

原安徽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尹曙生,2009年在炎黄春秋杂志发表《安徽特殊案件的原始记录》的文章中写道:

“安徽省在“大跃进”年代,人民群众吃尽了苦头,饿死了400多万人(有案可查,不是推测的),发生人相食(多数是吃尸体)的现象并不奇怪。1961年4月23日,安徽省公安厅向省委写了一个报告,题目是:《关于发生特殊案件情况的报告》。报告称:“自1959年以来,共发生(特殊案件——笔者)1289起,其中阜阳专区9个县发生302起,蚌埠专区15个县发生721起,芜湖专区3个县发生55起,六安专区5个县发生8起,安庆专区2个县发生2起,合肥市3个县发生201起。发生时间,绝大部分在1959年冬和1960年春。宣城县发生的30起特殊案件,有28起是1959年10月至1960年2月发生的;蚌埠专区的凤阳县等10个县1960年共发生此类案件619起,其中发生在第一季度的512起,发生在第二季度的105起,发生在第三季度的2起,第四季度的个别地方虽有发生,但为数极少。今年第一季度只发现肖县、砀山、嘉山、定远、肥西、巢县、泗县等8个县共发生10起。”

今年已经八十五岁的梁志远,1958年曾任安徽亳县县委办公室主任,文化大革命之后,梁先生对发生在亳县当年大饥荒年代中的吃人事件做过详细的调查,有关的情况在《关于“特种案件”的汇报――安徽亳县人吃人见闻录》一文中有详细的介绍。据该文介绍,亳县的吃人事件不仅父母吃掉死去的儿女,儿女也吃死去的父母,甚至出现父亲杀掉亲生儿子吃掉的事件。同类的事件在大饥荒最严重的1960年春天达到顶峰,甚至出现了人肉市场,在城郊有,在集镇有,也有农民摆摊设点和流动串乡出售人肉。文章表示人吃人的事情:

“其面积之广、数量之多,时间之长,实属世人罕见。从我三年近百万字农村工作笔记中查证和我自己耳闻目睹的事实来看,绝对没有一个公社没有发现吃人的事,有的大队几乎没有空白的村庄。”

《炎黄春秋》杂志副总编杨继绳,对三年大饥荒时期中国各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撰写了《墓碑》一书在香港出版。他表示,在1959年到1961年这三年期间,中国出现了大量人吃人的惨剧,有文字记载的就有数千起。

“安徽、山东、四川这些地方,甘肃、青海都出现过,甚至江苏这样的富裕的地方也有,但我书里面都有。当时有记录的人吃人的事件有几千起,安徽就有一千多起。”

四川省是中国三年大饥荒最严重的省份。根据杨继绳综合各种数据来源的估算,该省在大饥荒期间饿死死亡的人口在一千万到一千二百万人之间。在四川,人吃人的情况也相当严重。杨继绳在《墓碑》一书中纪录:

“大邑县安仁九管区社员刘元芳,女,三十岁。于1960年4月23日把八岁的亲生女儿李水清,和九岁的亲生儿子李永安,用牛绳子拉到安仁观音堂清水和淹死。

灌县蒲阳公社八管区三队社员潘素华,女,41岁,1960年3月16日晚,其夫唐前武落水淹死。潘素华当晚把坟墓挖开,将头、四肢砍下,挖取肚腹及全部上躯回家中煮熟自食外,还假以熊骨出售,以1.5元一斤,共卖了11.75斤,被食堂事务长黄荣太发现,并在家中查出手、残躯及肠、骨等。

灌县崇义公社三管区周裕光,女,39岁,曾被选为妇女代表。60年3月16日下午,将同队杜之田刚死两天的两岁小孩挖出,拿回家煮吃。”

根据《墓碑》一书介绍,四川省主政的李井泉执行毛泽东大跃进政策最彻底,发生大饥荒之后仍抵制中共中央整顿生产恢复经济的政策,因此饥荒比其他省份时间更长,四川饿死人数为中国最多的省份。而四川死人最严重的有两个县,一个是涪陵地区著名的鬼城丰都县,另一个是雅安地区的荥经县。丰都县大饥荒期间饿死了十万人,成了名副其实的鬼城。荥经县县委书记在一次省委工作会议上说,该县死了一半人,有些村子死得一个都不剩,连埋尸体的人都要从别的地方调去。

各位听众,你刚刚收听的,是自由亚洲电台的五集特别报道:1949年后中国的人吃人事件。今天是第二集,下次节目请继续收听。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