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6月19日讯】6月19日星期四,3名参与中国“新公民运动”并呼吁中共官员公布财产的江西新余维权人士,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等罪名判刑。
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做出判决,判处中国新公民运动三名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有期徒刑6年半,李思华有期徒刑3年。
刘萍代理律师斯伟江:“6年6个月,对。然后魏忠平也是一样。魏忠平跟刘萍也是一摸一样的(判决)。不公平,不正义。这个超出我的意料。
这3名维权人士的家属说,法院通过短信通知周四宣布判决,从通知到宣判不到48小时。他们的辩护律师也表示,法院突然发出通知,让他们措手不及,导致无法出庭为当事人辩护。
刘萍的代理律师表示,这起案件上诉已经没有意义,因为所有的政治案都是没有法律可以依据的。
刘萍代理律师斯伟江:“法律就是可以随意解释,对政治犯没有法律。”
这3名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是中国新公民运动的成员,在6个多月前因呼吁中共官员公开财产而被捕。去年12月6日的庭审结束后,李思华的代理律师浦志强也被捕拘押至今。
国际特赦组织呼吁,中共当局必须停止对维权人士的迫害。
新唐人记者陈依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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