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7月08日讯】山东省东平县多次发生社会青年诱骗和强奸初中女生的事件。一些家长在报警后,得到的答复却是“缺乏证据,很难办案”。有家长透露,警察接到报案后不立案调查,而且声称有人“打过招呼”。日前警方迫于舆论压力,公布了最新的调查报告,涉案四人则“不构成强奸罪”。
山东东平县宣传部根据警方的调查报告说,女生遭性侵事件四名涉案人员与女生焦某发生性关系时没有强迫行为,而焦某当时已经满14周岁,所以不构成强奸罪。
山东民主人士张恩广:“可能是有官员的背景,在中国来说呢,背景是远远大于法制。这一点谁都知道,所以说有背景的话或者有其他后台的话,这个案子往下查的难度就很大。”
据受害者家属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刑警队一警察说,“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
而北京《新京报》报导,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日前被证实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而在当地,这几名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当地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承认与他们发生性关系的女生,“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
山东东平县斑鸠店镇派出所值班警察:“我是在值班室接电话的,我也看见了,具体案情我也不了解,现在在处理这里的这件事。”
据了解,有些受害者家属为了“大事化小”,不愿意报案,受害者多是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
新唐人记者田净、舒灿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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