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9月5日讯】(新唐人记者任浩综合报导)台湾地沟油案不良业主郭烈成被捕后被检方裁定保释金10万元,不料这名平日开奔驰(宾士)的32岁男子说自己“缴不起”,法官认为郭嫌配合审案,裁定5万元交保获释。
现年32岁的郭烈成,之前并非从事制油行业,但与环保业者胡信德相识多年,并通过胡信德了解到,回收油获利惊人,于是在一年多前悄悄开设地下工厂制造地沟油。
被捕后,郭烈成交代,他以每月3.1万新台币(折约1030美元)雇佣了一名25岁青年施敏毓,在工厂内将地沟油混合低价过期的食用油,制成后送到强冠公司检验酸价及含水量等项目,指标过关后就出售。
此次被捕,检方认为郭嫌犯罪性质恶劣,裁定保释金为10万新台币(3340美元),不料这名平日驾驶奔驰(宾士车)代步的男子竟然说自己“缴不起”。法官综合判定,认为郭嫌认罪态度诚恳,配合审案,所以裁定5万元(1670美元 )交保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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