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被中国政法大学除名 滕彪:未收到书面通知

【新唐人2014年9月25日讯】(新唐人记者田净采访报导)日前有网上消息透露称,大陆著名维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滕彪,已被中国政法大学除名。对此,本台记者采访滕彪,他表示也看到相关信息,但是还没有确认,同时他表示,如果真的被除名,则与当局的打压有关。

网友“贝带劲”在推特上发出信息说:“(中国政法大学)党委通知,滕彪因出国逾期不归,已按自动离职处理,被除名。请不要在微博、微信等网路上散播该消息,以免造成不好影响,若有媒体采访此事,请让其联系校党委宣传部。”

随后,《新唐人》记者联系到了在美国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滕彪。

滕彪:“知道这件事情,也是通过网路知道的,到现在也没有收到书面的通知,也还没有核实。我准备问一下。”

记者拨打了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办公室的电话,一位老师说:“这个我也不知道,你去问一下学校的新闻发言人。”随后,记者拨打了政法大学组织部电话,党委宣传部的电话,不是说不负责,就是电话忙。

对于,网上所传的因为出国逾期不归而被除名,滕彪认为,只是一个借口。

滕彪说:“实际上学校在这件事情上根本就做不了主,是在公安部的压力下做出来的决定。”

通知中还提到,不让在微博、微信中散播消息。“因为大家肯定是要问真正的原因嘛,真正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在人权方面的活动呀,发表一些批评意见呀,肯定是这个。”滕彪回答道。

对于以后有什么样的打算,滕彪表示还没有想好。

滕彪1973年8月2日,出生于吉林省桦甸市,人权律师,2003年5月的“三博士”上书事件中,首次走入公众视野。

那一年,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站被殴打致死。之后,滕彪与北大博士期间的同学许志永、俞江联名致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对废止该办法起了推动作用。

同年10月,滕彪和许志永、俞江、张星水共同创办了公益性民间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同年12月4月,滕彪、许志永和俞江,被中共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选为“200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近年来,滕彪因代理敏感维权官司,从事公益维权活动,被吊销律师证,但他一直保持着中国政法大学教职,2011年因茉莉花事件被失踪70天之后,滕彪前往香港做访问学者,在两年合约及相关工作签证届满之际,上月底离开香港赴美国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今年,他还曾发表“就地政法”,严词抨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配合当局打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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