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的报导中,笔者看到了在香港“雨伞运动”中最精彩的一幕,26日街头民众的各方代表因“广场投票”有错向公众鞠躬致歉。这个有错就改的动人场面与港府拒不认错的坚持形成鲜明对比,这个场面让世人都看懂了正义在何方。
雨伞运动满月 晚间六时港人撑伞默站港府要求法庭授权警方拘捕占领人士。
之前,港府摘掉狮子山上“我要真普选”的条幅已经再一次表明态度,不仅承认它们搞的是假普选,而且还要继续坚持假普选决不改错,理由是它们要选一个所谓“爱国爱港”的特首。
什么叫爱国?中共宪法中没有规定爱国的标准;什么叫爱港?香港基本法中也没有规定爱港的标准。在法律上看:“爱国爱港”只是一个提出诉求的标签,而不是有实际内容的实货。
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天平,真理是天平上的砝码,只有货真价实的东西放在天平上才有分量,标签能代替实货称重吗?“我要真普选”是实货,在基本法中有“一人一票”“普选”的明确规定给予支持。在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的七项规定中,根本就没有选举“爱国爱港”特首词句沾边。也就是说:国新办的“白皮书”、全国人大的决定都没有按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说话,根本就没有站在正确的法律意义上,是破坏相关法律实施的。然而,官方明知有错,却拒不认错。
相比之下,民众在运动中,有错就改,坚持和平是多么可贵啊!让人们看到了香港正义是在民间,而港府是没有正义支持的。
正己者才能正人,这符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理。香港民众能做到,为什么香港政府就做不到呢?梁振英为什么没有和宾士港的能力?就是因为它不懂得修身,一再犯错,却拒不认错。
知错而不认错是故意犯错,应当重责;知罪而不认罪是故意犯罪,应当重惩。梁振英当局一定没有好下场!
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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