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保护商界、又要均衡参与?语无论次的梁振英

前言:上星期一,梁振英对外国传媒说基本法是为了商界而订的。但之后,他又一边侮辱体育界同宗教界,一边强调政改要实践《基本法》中的均衡参与。这位上星期曾抱怨年青人未有熟读基本法的689却似乎不知道,《基本法》全文都没有“均衡参与”这四个字。689无疑是在语无论次,但这样语无次实际上是以所谓“均衡参与”为名,行保障商界利益之实的语言伪术。

文:wing

梁振英之所以开罪体育界,是因为他近日主打“均衡参与”,企图为人大常委决定中要求二零一七年特首选举的提名委员会按照现有的选举委员会由千二人组成,且构成要沿用四大界别这框架辩护。正如特首办第一次为689侮辱体育界作澄清时指,未来的选举安排“必须实践《基本法》中的均衡参与,体现不同界别的社会功能,而不是以人数或经济价值来分配委员人数。”

四大界别为中上层而设,均衡参与是谎言

可笑的是,上星期曾叫青年人要熟读《基本法》的梁振英,却似乎忘记了《基本法》文本中根本没有“均衡参与”这个个字。而且四大界别的安排,也根本与“均衡参与”沾不上边。四大界别将千二名选委/提委分成四个界别各三百人。第一界别的工商及金融界根本就是为保障商界利益而设。第二界别的专业界中,尽管部分界别可以选出较开明或者是泛民阵营的选委,但终究还是中上阶层的小圈子选举而已。

第三界别是劳工、社会服务及宗教界。当中的劳工界有六十个选委席位,但由于是以团体票为基础,故工联会势力最大。这种安排令劳工界选委不可能真的企硬在打工仔女的立场。第三界别内的渔农界、“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共一百二十个席位也是以团体票为主,变相又是保障了有经济资源主导团体运作的中上阶层。第四界别为政界,其中的全国人大、政协、乡议局三界别已保证了逾百选委都是保守建制派铁票。

换言之,现有的四大界别根本就是由商界、专业界等中上阶层和其它亲北京势力的小圈子游戏。而当中的商界和亲北京阵营加起来已占选委的绝大多数,难怪何俊仁在2012年选举几经艰辛始拿到188个提名入闸。这个将中下阶层完全排除在外的机制,又怎算是均衡参与?

四大界别加过半提委提名 让提委会民主化也没有意思

而就算在第二轮政改咨询能出现所谓令提委会民主化的建议,但只要在人大常委的四大界别框架下选出千二名提委,也根本不会带来有意义的变化。由于第一界别基本上就是保守商界的阵地,再加上有人大、政协、乡议局在内的政界中必然逾半是建制派人马,泛民能得到半数提委提名成为正式候选人的可能性也是近乎零。而就算将劳工界提委增加至一百,然后由全港劳工选出一百名选委,但其实第一、二界别的组成成分其实已确保了伸张中下层权益的参选人根本不可能得到逾半提委支持。简单来说,在人大常委框架下的任何所谓改良,都改变不了候选人必然是来自商界/亲北京联盟这事实。

已经语无论次的梁振英在上星期一还算清醒,面对外媒时道出了事实,就是政制设计要防止中下阶层当政。同时,他当日亦在外媒面前准确无误地指出《基本法》是为商界信心而制订的。除了源于《基本法》附件一的四大界别外和明显为中上阶层服务的立法会功能组别外,明目张胆为保障商界利益而设的当然还有恶名昭著,针对财税制度的 107条(财政预算要量入为出,公共开支增长要与GDP增长相应)和108条(税制要参照原在香港实行的低税政策)。

均衡参与实呃人 保障商界至系真

面对本地记者,梁振英却不敢说得那么赤裸。因为正如习近平等人所说,人大常委决定是合乎“外国投资者”利益的(但群众却同时被斥为被外国势力煽动甚至操控)。对外资慷慨,就是对香港的中下阶层残忍。中央、建制派和梁振英为了在香港人前隐瞒这个事实,就发明了一个在《基本法》中没有的“均衡参与”慨念,藉保障人数不多、经济价值相对不高的界别(如体育界)为名,行阻碍中下阶层藉真普选抬头之实。

事实上,如果梁振英口中的“均衡参与”真的可取,那么香港大概已是全世界渔农业和体育发展最好的城市了。事实上,要真的保障人数不多、经济价值相对不高的界别,应有的做法是提倡进一步民主化的主张。就像发起了不合作运动的公屋居民团体不会要求提委会有公屋居民界别,而同时直斥房委会不透明不民主。如果真的要让各界别的声音能进入制度,就应将各个咨询、酝酿和制订政策的平台民主化起来。以体育界为例,为何不让运动员、裁判员推选代表进入体育委员会?

文章来源:独立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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