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被判4年 称出狱后仍做网销

【新唐人2014年11月19日讯】大陆炫富女郭美美丑闻事件背后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18日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人民币。尽管其已认罪,但网民认为,这是对网路舆论的打压、报复。杨秀宇说,刑满出狱后还干网路营销。

陆媒报导,18日上午,自称“中国第一代网路推手”的杨秀宇,被当局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其两公司因非法经营罪被判罚金50万元和20万元。

朝阳法院认定,被告的两个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分别自2008年和2012年至2013年,多次通过信息网路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发布虚假信息服务,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75万余元。

法院称,作为两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秀宇为4家公司有偿删帖,及有偿策划炒作“僧人船震”和“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等虚假网路事件 ,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院宣判后,杨秀宇接受陆媒采访时说:“以前,包括法院认定的事实,我作为成功的营销经验在大学里分享过,(这些事)并没认为是犯罪。4年对我打击很大,因为我的孩子很小,只有1岁多,母亲70多岁……”。

杨秀宇表示,他出去后,会把对社交媒体、企业营销宣传的心得写一本书。出来后,还要做网路营销策划,做一些常规性的,创意性低一点的。

杨秀宇遭当局报复

去年8月10日,中共国家网际网路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与十多位网路名人举行座谈交流,推出所谓七条底线等,由此掀起打击所谓“网路谣言”的运动。北京市公安局连续抓捕了网路推手秦火火和“立二拆四”等多名网路红人。

今年8月14日,杨秀宇被控涉嫌“非法经营”案在北京开审,中共警方指控杨秀宇以及他所在的公司,多次通过网路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从中获得利益,对此,杨秀宇当庭认罪。

据报导,杨秀宇在供述中称,为了迎合部分网民的审丑趣味,开始策划炒作郭美美、干露露等“网路红人”事件。

郭美美三年前因网路炫富而引起大量网民关注 ,今年8月已因参与网路赌球而被拘捕。

但许多网友认为,当局对“立二拆四”指控是对网路舆论的打压、报复。也有网友表示,“立二拆四”被控罪,是因为他们曝光了“中国红十字”的丑闻,揭露了中共所谓的楷模人物雷锋造假的内幕,遭到当局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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