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几项罪名中最重的是哪条?

【新唐人2014年12月7日讯】(新唐人记者公孙觉综合报导)日前,中共中央一改以往简略公布高官罪行的做法,深夜里动用500多字的通报,罗列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罪行。有文章对周永康被列出的罪名进行了解析。

12月6日周永康案公布当天,署名墨言的文章分析说,周永康案与薄熙来等不同,其所涉及罪名比较重的有三条。

墨言认为,“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可以说是周永康几项罪名中最为严重的一条。

究竟泄露了什么机密,向谁泄露,是否指的是外界所传的周永康在薄熙来案时曾向薄“放风”?仍然存疑。

但文中说,“王立军事件”后,2012年3月7日中共全国“两会”期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李克强支持免除薄熙来职位的决定,但周永康投了反对票,成为九位常委中的不和谐音,从而令对薄熙来的处理无法形成统一意见。

随后,周永康更将中共中央的处理意见私下通知薄熙来,严重违背了中共中央组织纪律和保密法规。

“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作者分析,此罪为受贿罪,主要包括周永康家人在石油系统的牟利,以及周永康在选拔官员时买官卖官等问题。

“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这也属于贪腐罪名的大范畴,更准确的说是“以权谋私”。

但作者认为“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一说应该是指周永康在石油系统的相关问题。

至于周永康所犯严重违反中共的“保密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之说,旅美时政评论家人士何清涟有另外的分析。

何清涟在其12月6日发表在《美国之音》的文章中提及,自薄熙来案发之后直至今年上半年,中共高层领导家族财富被通过《中国离岸金融报告解密》外泄,可能与周永康有关。

2014年1月21日,国际调查记者联盟(ICIJ)发布《中国离岸金融报告解密》,公布了上百位中共高层家庭成员,其中有涉及习近平、邓小平、李鹏、温家宝等五位中共领导人家属的资料(另外还有胡锦涛的堂侄),独缺江泽民、曾庆红、周永康、朱镕基等四位政治局常委家属子女的资料。

从该事件发生的时间、该事件发生后香港参与报导的《明报》主编出事,以及中共当局开始调查向周永康提供信息的国安部官员分析,何清涟认为,《中国离岸金融报告解密》被作为中共所提及的“党和国家机密”可能性相关。

周永康将被判何刑,是下一步各界关注的要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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