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3日讯】中共新疆自治区原副书记、省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受贿案,周二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通报称,李鹏新受贿、超过8.22亿元人民币。据《明慧网》报导,李鹏新任职期间,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受到国际组织的追查。
通报称,李鹏新1999年到2023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超过人民币8.22亿元。
据公开简历,李鹏新曾任青海省委常委、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等。
另据《明慧网》报导,李鹏新是青海省、内蒙古、新疆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尤其是任青海省政法委书记期间,对西宁英语教师唐发帮,多年来残酷迫害,唐发帮被迫害致死时,只有四十多岁。
李鹏新还对法轮功学员张秀琴、武忠民、魏海明等被迫害离世,负有责任。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通告,对李鹏新进行追查。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梅、刘菲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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