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国学生走私冰毒 在澳洲共获刑31年

【新唐人2015年2月13日讯】(新唐人记者任浩编译报导)2月13日,5名在澳大利亚留学的中国学生,因走私冰毒被判刑4到9年,总计31年。法官表示,他们罪行严重。

澳大利亚《时代报》(The Age)报导,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县法院法官迪安(Mark Dean)13日宣判,5名中国留学生的罪行非常严重,“冰毒给我们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害。”

迪安宣判:

1、黄黎明(Liming Huang,音译),25岁,自2012年5月到2013年3月期间,向中国的银行账户转账9.5万澳元(折约73.7万美元),这部分资金被认为是走私冰毒赚取的资金。警方共从黄黎明处搜获1.825克冰毒。黄黎明被法官认定为主犯,判刑9年,其中前7年不得假释。

2、李宁(Ning Li,音译),25岁,被发现共向中国转账14.694万澳元(折约11.4万美元),获刑5年,其中前3年不得假释。

3、于敏(Min Yu,音译),25岁,负责销售冰毒,并向中国转账45次。被捕时于敏处共起获冰毒122克、79包,被法官宣判获刑7年,前5年不得假释。

4、洪旺昊(Wanghao Hong,音译),23岁,被发现向中国转账,被捕时共起获冰毒88克,被法官宣判获刑4年零9个月,前2年零9个月不得假释。

5、吴俊哥(Junge Wu,音译),23岁,5人中唯一一个在被捕时仍持有效学生签证者,在被捕后完成了他在RMIT大学的国际商务学位,被捕时被起获冰毒1公斤,被法官宣判获刑6年,前3年零9个月不得假释。

报导介绍,这5名中国留学生均为2007年到2008年间,以学习英语为理由,获得学生签证进入澳大利亚,但之后放弃学业,从事现金交易的非法冰毒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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