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3月26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一名孟姓男子,因醉酒与保安发生冲突。民警到现场处理时,遭到孟某辱骂,并大叫“你崩我啊”。结果被民警拔枪照左腿开了一枪。目前,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孟某审理完毕,将择日宣判。此案引起网民抨击。
近日,南宁电视台播出一段视频,一名男子对民警扇了一巴掌,随后,民警对着男子的左腿开了一枪,男子应声坐倒地。
此事发生于去年2月8日晚,南宁一家KTV。男子孟某因喝醉酒,跟一名保安发生了冲突。
孟某自称,他因为喝醉了,坐凳子没坐稳,摔倒在地上,笑着和保安说你不扶一下?结果,保安不但不扶,反倒还笑出声来。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进而上升到肢体冲突。
由于喝多了酒,孟某对保安不依不饶,随后,其他的保安合力将孟某从KTV待客大厅推到了应急楼道内。因为担心事态扩大,跟在孟某身边的陈某打电话报警,随后南宁市公安局的值班民警赶到现场。
民警跟孟某进行沟通,不料却遭到孟某的辱骂,孟还突然出手甩了民警一巴掌,并叫道:你崩我啊!你崩我啊!结果民警真的拔枪开火,孟某应声倒地。
事后,南宁西乡塘区公安分局认定,当晚开枪的蔡警官系正常执法用枪,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四个月后,孟某以涉嫌妨碍公务罪被西乡塘区检察院起诉至法院。目前,法院已经对孟某妨害公务一案审理完毕,将择日进行宣判。
网民热议
此案引起网民热议,多数人对警察随意开枪表示不满。
“敢于这样随意对民众开枪,不是警察,而是土匪!”
“哥开眼了,醉汉说醉话是叫嚣,被枪击叫妨害公务,警察枪杀醉汉叫英雄?!”
“警察枪不是用来自卫的,是用来制止犯罪行为和震慑犯罪分子的!”
“如果警察打了普通人一耳光,普通人可不可以夺下警察枪对其腿打一枪?”
“这种情形下用枪不违规?警察的枪是可以滥用的吧?是不是警察有枪就可随便杀人?”
“警察开枪绝对过分,因为就一巴掌,不构成袭警,没有威胁警察执法,顶多两个人将他按倒即可。”
“从视频的警察连贯开枪动作,子弹早已上膛并打开了保险,故开枪不是在于警察的生命受到威胁和预谋的袭警!开枪是不必要的!可以使用其他方法、如电击、胡椒粉喷剂等等。警方的鉴定不足为自卫的依据!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本来就是警察铁的纪律之一!”
“他已醉酒的情况下说醉话,所有事都处于迷糊状态,最重要的是醉鬼当时是手无寸铁的情况下,是不应允许开枪的,何况凭你来的几个警察制服不了一个醉鬼?非要开枪不可吗?这先例一开,以后死的人却多了。酒鬼固然可恶,但开枪明显是无能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