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4月03日讯】4月3日,中共最高检通报,天津检察机关对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提起公诉。
中共最高检4月3日通报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检察院侦查终结,经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4月3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报导称,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周永康案最新重大进展,显示周永康即将被审。不过,在中共的起诉书中,依然没有提到海外媒体早就曝光的周永康涉及迫害法轮功、参与活摘器官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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