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4月08日讯】台北101大楼近日拟定“台北101公共开放空间使用规定”草案,要将广场定位为“休闲艺文表演场地”,禁止在广场出现标语旗帜,所有团体未来使用广场都将需要申请。
未来任何团体在101前广场表达诉求,可能都必须事前申请。
台北市观光传播局长简余晏:“这份广场假设它有任何的人行道用地,或是公共道路用地,其实我们市政府就可以依法予以管理,但是就是全部丈量完了之后,发现完全都是,属于地上权设定的就是,在过去的法条有规定,101为完全的管理单位。”
但台北101前广场,却有属于公共开放空间的明显标示牌,表明广场是属于市民的开放空间。
台北市建管处副总工程司邱英哲:“开放进来的这些不特定的公众,在自己的建筑基地内,有吵闹 有酗酒,有些违反一般社会秩序的行为的话,其实他们也可以跟警方反应,警方虽然可以现场协助了解违法的状况,但是并不会驱离驱赶正常使用,正常通过的这些不特定的公众。”
就台北101前广场的开放空间来说,台北101要负起维护的责任,但没有权力干预公共开放空间的使用,对于使用开放空间的人如果有违法行为,也只能报警处理。
台北市建管处副总工程司邱英哲:“以建管处的立场是认为,这个开放空间是一个邻里公园的概念。”
有关于台北101大楼拟定的公共开放空间使用规定是否合宜,还有待进一步厘清。
新唐人亚太电视高健伦、黄庭锋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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