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特稿】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和角色

【新唐人2015年05月08日讯】江泽民在迫害中的作用

前中国共产党总书记江泽民亲自发起,计划,实施控制了对法轮功的“斗争式”的镇压。他发起的这场镇压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不是任何基于刑事法律或程序的执法行动,而完全是一场法外的政治运动。江泽民所利用的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和资源(注﹕中共是党而不是国家)。

在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当初,江泽民是中共的最高当权者。江所担任的两个与此案有关的职位,一是1989年至2002年期间的中共中央总书记; 二是1989年至2003年期间的中国国家主席。他同时还在1989年至2005年期间担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个职位大大加强了他的权力以及控制各方的能力,尤其在选择接班人的问题上,他可以非正式地施加影响力。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江泽民是七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头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控制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控制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控制着遍及全国各地的所有共产党地方组织。 在这个一党控制的独裁国家,其各级党组织的权利均超越其相应的政府机构的权利,尤其在其安全系统之内。

1999年6月,江泽民下令成立了一个法外机构,称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 ”,以及其执行机构,简称“ 610办公室”,开展对法轮功的迫害。这之后,“ 610办公室”几乎成了江泽民个人亲自监督指挥迫害法轮功的工具和平台。2013年12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布了对原“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 ”副主任,原“ 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的调查,同时证实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 ” 和“ 610办公室”的存在。

从1999年7月开始,江泽民策划,指挥,监督和执行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他对中共中央高层领导人的信件和讲话形成了中共中央委员会的内部文件,成为迫害法轮功的命令和纲领。江泽民亲自建立了迫害的指挥系统,他通过在中共内部各级建立“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 ”和“ 610办公室”,直接操控中共各级官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02年和2003年,江泽民分别从中共总书记和国家主席的位子上退下,但他仍然保留了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的职务,直到2004年11月和2005年3月。因此,他仍然能够对他的继任胡锦涛施加压力以延续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在2005年完全退休后,江泽民通过对政治局最高层人数的重大改变,仍然继续监督其对法轮功的迫害。江将政治局常委由7名增至9名,两名新加入的成员是罗干(分管安全部队和政法委(PLAC)),和李长春(分管宣传)。江泽民继续同罗干、李长春以及其他亲密盟友,如周永康等密切合作,在正式退休后仍然继续监督着对法轮功的迫害。

江泽民为启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做准备

1999年4月25日,(在一些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公安人员粗暴对待之后)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和平合法地到国务院信访办请愿,要求政府公开保证他们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权利。政府信访部门向请愿的法轮功学员保证不干涉他们的信仰自由。然而三个月后, 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了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江泽民建立了迫害法轮功的一整套指挥系统。他至少四次直接写信和发表讲话,用他个人的影响力和党内的各级组织,以残酷的“斗争“方式镇压法轮功,并寻求在中共党内对他的决定达成共识。

至少以下三个出自江泽民之手的中共内部文件,成了中共中央向下级部门传达的迫害法轮功的正式文件,文件命令中共各级部门配合中央下达的指令。以下是几份江泽民下达的传播最广的迫害指令。

文件之一,1999年4月25日的信

1999年4月27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江泽民同志给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同志的信》的通知”,这份通知要求中共领导人学习江泽民于1999年4月25日夜间的一封信。 还要求中共领导人贯彻落实信中提到的方针,并向中共中央汇报相关进度。根据这个通知,是江泽民个人决定用暴力迫害回应法轮功追随者的和平请愿。江泽民的信和《通知》表明他想要把个人的观点强加在中共中央领导人身上。(这个《通知》要求中共领导人学习和落实信中的内容,而不是要他们提建议或者发表意见。)

在这封信中,江泽民向中共领导人发出了几个重要信号。

“这次(四二五和平请愿事件)是否与海外和西方国家有关?幕后是否有指挥和策划?” 针对法轮功追随者使用这种具有攻击性和战斗性的语言,是发出了一个发动暴力镇压的信号,而在这之前对和平请愿活动并没有进行调查。

“难道我们共产党人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信奉的唯物论、无神论,还战胜不了‘法轮功’所宣扬的那一套东西吗?果真是那样,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这次事件的发生,也说明了我们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软弱无力到了什么程度!必须坚持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该清醒了!”这表明了中共的高层领导不想要配合镇压。这是江泽民的个人命令。因此才有必要“教育干部群众”,同时确保高层领导人对于江泽民要求他们配合镇压“头脑清醒”。

1999年4月29日的信(文件暂时无法提供)

遗憾的是,我们没有这封信,我们只知道江泽民这第二封信是写给中央政治局25位委员的。内容是关于中共应当如何处理信中称为“5月1日、2日、3日法轮功聚会”。从来没有任何一家中国或西方媒体从任何信息渠道报过这个所谓的“聚会”,看上去更像是江泽民只是用另一个借口来推动迫害。

文件之二:1999年5月8日的备忘录

这是第二份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江泽民同志给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军委诸同志的批示”的通知》(中办发[1999]19号), 这份文件在1999年5月23日正式发出,内容是基于江泽民在5月8日对于法轮功问题的指示。 至今为止, 我们没有得到正式的文件。文件的内容是关于如何秘密准备迫害法轮功(如何严厉处罚法轮功追随者,使用什么样的中共资源,谁来负责落实中共在这件事上的指示)。这份文件之所以可以作为证据是因为在中共河北省委的一份官方文件上提到,并记载了一些内容。(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冀办发[1999]21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19号文件精神的通知)。这份文件是由曾经在河北省政府工作的徐新牧曝光的, 由于曝光了这份文件,徐新牧和他的合作者段荣信分别被判处了四年和八年徒刑,中共官方媒体报导了这个审判。

文件之三:1999年6月7日讲话

第三份可以呈供的文件也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来的。文件要求中共领导人“学习和贯彻‘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这份文件日期是1999年6月7日。江泽民6月7日的讲话直接导致在6月10日建立了“610办公室”(“610办公室”因此而得名)。在这个讲话中,江泽民说:““法轮功”问题有很深的政治社会背景乃至复杂的国际背景。这是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深入研究,采取有力对策,”这次讲话把法轮功追随者等同于1989年在天安门广场的抗议者,他们因为和平抗议而被屠杀。这也是江泽民推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另一个命令。

在这次讲话中,江泽民还宣布“(中共)中央已同意李岚清同志负责,将成立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李岚清同志任组长,丁关根、罗干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研究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具体步骤、方法和措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密切配合。”。这里提到的这个领导小组后来叫作“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它的办公室称为“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也叫“610办公室。”

这次的讲话包含两个重要事实。第一个是建立“610办公室”是江泽民的个人决定。通常“中央”指的是中央委员会或者政治局,这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构而不是中国的政府。但是这个讲话里提到的中央不是中央委员会,因为中央委员会要等到政治局开会讨论完某件事之后才能开会讨论。所以“中央”应当指的是政治局会议,但在江泽民讲话时,政治局的会议正在进行中。江泽民关于建立“领导小组”的讲话只是告诉政治局一个已经形成的决定。而不是提出动议。如果在这次会议前政治局已经针对这件事开过会,也就没必要再由江泽民来告诉政治局他们已经做出的决定。如果在这之前,政治局没开过会,那必定是江泽民个人的决定。

江泽民在讲话中要求“(中共)中央委员会,各(中共)部委,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必须密切配合”,这给了领导小组超越于现有的中共行政体制和国家体制之外的极大权限。因为中共中央委员会和各国家级部委都必须遵从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讲话,小组只对江泽民一个人负责。

讲话中还提到领导小组应当“收集各地“法轮功”练习者中已经发生的种种受害情况,包括发生精神分裂、跳楼自杀、有病不吃药而使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等突出事例,”。这个讲话还说“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成立以后,要马上组织力量,尽快查清“法轮功”在全国各地的组织系统,制定斗争策略,为进行分化瓦解工作做好充份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这表明在讲话的时候调查还没有开始。那些用来诽谤法轮功的1400起走火入魔、自杀、拒绝吃药的案例完全符合江泽民在“610办公室”讲话中提到的框架要求,这表明后来提供的“证据”完全是“610办公室”根据江泽民个人的意愿捏造出来的。江泽民这个讲话的存在可以由各地中共当局要求中共党员学习这个讲话的报告中证实。

重要的是,1999年6月14日,江泽民的“610办公室”成立4天以后,中国主要的官方媒体发表了“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办关于接待法轮功练习者的谈话要点”(两办谈话要点)。在这份报告中,两办否认了关于可能镇压法轮功的“谣言”,重申了在1999年4月25日与法轮功代表会谈时的谈话要点。这些要点包括:“各级政府从来没有禁止过各种正常的气功和健身活动,人们有相信或者不相信某种气功的权利,有不同的观点是正常的,可以通过正式渠道反映。”江泽民在这个期间的行为,特别是6月7日的讲话,表明他不仅无视中共的官方声明和政府发言人的话,他的命令恰恰是推翻了这些话:江泽民的秘密文件颠覆了中共党和政府的官方政策。

文件4:命令1999年7月19日发起迫害

尽管中共媒体公布的正式迫害开始于1999年7月22日,以民政部和公安部两个部门发布的公告为标志,但是实际上大规模的逮捕和拘留法轮功当地联系人是发布公告的两天之前开始的,也就是1999年的7月20日。在7月19日,在大规模逮捕之前,江泽民在中共省级党委领导人会议上发表了讲话,发布了开始迫害前最后的动员令。这次会议后来被美国内部的外交文件确认,并被维基解密公布。

江泽民亲自出马支持迫害法轮功,丑化法轮功信徒,并把对他们的迫害延伸到了海外。

1999年9月,在新西兰召开的APEC会议上,江泽民做了一个非常不合时宜的奇怪举动。他给所有在座的国家领导人,包括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一本中共对法轮功诬陷宣传的书,书中诬陷法轮功学员危险和精神失常,应被制止。

1999年10月25日,在江泽民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之前,他接受了法国《费加罗报》的书面采访。江泽民在访谈中攻击法轮功,并称法轮功为“×教”,在此之前,中共控制的任何文件和媒体都没有称法轮功“×教”。这再次表明,是江泽民本人亲自做出的镇压决定,并不断将迫害升级。三天后,中共的官方喉舌,人民日报发表特别评论员文章,以呼应江的“法轮功是×教”的说法。在江泽民接受采访后的5天,人大常委会匆匆通过了“关于取缔×教组织、防范和惩治×教活动的决定”﹝也使用了“×教”这个词﹞。(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2000年9月,江泽民接受了CBS电视台的采访,作出了以下声明:“经过仔细研究后,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是×教。”

中国国务院于2003年3月21日发出(2003年国务院8号令)关于610办公室的组织结构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这表明,就连国务院也挂了“610办公室”的牌子,但国务院并没有真正管理这个机构的权力。此外,查看作为中共喉舌的数据库People.com.cn,在中共中央之下,并没有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或者“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小组”的正式名称。因此,它只能算一个秘密组织,类似于20世纪60年代的“中共中央文革小组”,该组织只听毛泽东的指令,同样广泛行使超越法律之上的权利。

江泽民命令的直接和间接接受人

有两部分人接受江泽民的指令迫害法轮功。一部分直接接受江泽民的信件和讲话;另一部分则通过接受上级传达的内部文件,这些内部文件向下级传达江泽民的信件或讲话,并下令下级官员学习贯彻执行文件指示。

直接接受者

文件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其他领导人。其他领导人一般是指那些在中共和国家各级,与该命令涉及问题直接相关的负责人。比如,政法委领导或宣传部门的领导,宗教部门的领导,如果他们当时不是中共政治局常委的话。

文件2: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包括常委),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文件3:中央政治局会议(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常务委员)

文件4:中共省委负责人(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间接接受人

文件1:这是一份中共中央发布的文件,共发出了720份。这意味着所有的中共中央委员,省部级官员,如果不是直接接收人的话,都是间接接受人。

文件2:这个文件也是由中共中央发布的。我们不知道具体发出了多少份,但我们知道所有的省级中共委员都收到了。这是一个指令由上而下传达的典型情况,我们将在下面详细阐述。

文件3:这个文件与文件1极为相似。也是由中共中央发布的。间接接受人和文件1相同。

文件4:由于这篇演讲是开始迫害的最后动员令,它依赖于之前的文件,而且没有作为正式中共文件发布出来。我们不能确定它是否有间接的接收人。

接受人的进一步延伸:中共各省委发出了自己的版本和内部文件到各市。这些命令最终达到了县区甚至更低一级地方。请参见下面的案例分析。

在此期间,被告罗干,贾庆林和吴官正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也是以上四个文件的直接和间接接受人。薄熙来是大连市市长和中共大连市委副书记,也是一个接受人。

案例分析:如何通过指挥系统直接操控对一个城市的迫害

上面的文件2是说明指挥系统如何运作的一个极好的例子。

背景

有了江泽民的前两封信(4月25日和4月29日),军方自己已经开始准备对法轮功迫害。5月5日,张万年,当时的中央军委副主席,看到了一篇由一名退休将军,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前任院长,李其华写的文章。李其华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他写了好多封信给中共的高层官员,说明自己对法轮功的积极看法。张万年对该文章表达了自己强烈的批评意见,并把他批注的文章交给了江泽民。

江泽民的备忘录

1999年5月8日,江泽民写了一份有关张万年报告的备忘录,发给了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办公室,中共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这份备忘录从未公布,但是从官方的中共省委文件和人民日报的官方网站上,我们可以看到备忘录的部分内容,知道它的存在。

江泽民备忘录成为中共中央正式文件

首先,江泽民指示中共当局强迫退休将军李其华写一封“自我批评”的信(承认犯了政治错误,并乞求中共的宽恕)。然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了关于江泽民备忘录的通知给中共各级组织。

这个通知现在找不到,但是至少一个中共省级文件和一个中共省委常委会议是根据该通知作出的。

中共中央的文件传达至各省委,各省委又给相应的下属机构发出自己的文件。

1999年5月28日,中共省委常委成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1999】19号,在当时,这个文件传达到了所有中共省级常委委员。

1999年6月3日,为传达和加强中共中央办公厅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发布了自己的通知。

该通知的文本被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徐新牧曝光。他曾经是河北省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和另外一名也参与透露该文件内容的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判处四年和八年的有期徒刑。

省级文件下达至市级,市级党委再增加一份自己的文件。

1999年6月11日,中共廊坊市委(河北省的一个城市)为传达和加强河北省委的文件,特发出一份正式通知,文件 [1999] 21号。

至此,迫害法轮功的指令由江泽民一路通过中共各级组织,而非国家机关,直达中共的各个市一级党委。至今这个指挥系统还在工作。自从建立了 “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 610办公室”以后,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由各级“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 610办公室”监督和实施。尤其严重的是,各级“ 610办公室“ 接受其上一级“610办公室”的指令,要求其安全人员对法轮功信仰者强行转化,包括洗脑,虐待和酷刑折磨。

如上所述,迫害法轮功的指令在中国是通过多个渠道下达的,下述指挥系统总结了它在中国的运作。

•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书记处,既江泽民,下达指令给:
•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其下达指令给:
•中央“610办公室”,其直接或通过中共中央下达指令给:
•省市一级的党委和秘书处,其下达指令给:
•省市一级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其下达指令给:
•省市一级的“610办公室”,其下达指令给:
•劳教所和看守所官员,其下达指令给:
•安全人员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酷刑和虐待。

因此,正如本文后面部分将阐述的,江泽民虽然没有亲自参与具体的迫害行动如“转化”和“斗争”及其它迫害行为,他对其下的指令(造成的具体的伤害)负有责任。

Human Rights Law Foundation
人权法律协会

—— 转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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