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共同创办人布林说,他不认为有特别理由需要公布Google自动驾驶汽车的事故报告,毕竟为保护驾驶的隐私而不公布文件是很平常的事。
负责监督自动驾驶汽车业务的布林,3日在Google年度股东大会上答复尖锐批评者发问时,概述了自己对这件事的基本信念。
6年来共12次事故
但为了表示Google没有什么需要隐瞒,布林透露Google的一部自驾车上周曾在交通标志前遭后车冲撞。根据该公司公布的资料,Google自驾汽车六年来已行驶逾170万哩,共发生12次事故。
Google表示,每次事故都不是自驾汽车犯错,但有一次事故发生时,是一位Google员工在操控汽车。
布林说:“我们不会说自驾汽车的纪录非常完美,我们的目标是要胜过人类驾驶。”
Google打算今年夏天起,开始在加州山景市周遭街道和附近的公共道路上测试最新一款的自动驾驶汽车,约25部双座的Google自驾车,初期将以最高25哩(40公里)的时速行驶。
布林:保护驾驶隐私
多年来一直严厉批评Google的“消费者观察”团体,要求Google必须公布提交给加州车辆局和其他政府机构的自驾车事故报告,好让民众更加了解自驾车构成的风险。
事实上,美联社曾向Google及加州车辆局索取报告,但是Google和车辆局都以隐私顾虑为由,不愿意公布报告。
布林说,如果将更改过驾驶名字后再公布事故纪录,这分文件和Google三周前在线上发布的概述报告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被追撞8次 侧面2次
Google表示,计入最近的事故后,Google自驾车总共被追撞8次、侧面撞击2次,还有一次是被未在停车标志完全停止的汽车撞上。
布林告诉“消费者观察”的隐私专案经理辛普森说:“我们或许应该公布更多的细节,我们对这件事持开放态度,但你不会看到什么新的东西。”
(文章来源:联合新闻网; 图片来源:q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