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法庭最后陈述流出 用4字“两原因”卸责

【新唐人2015年06月11日讯】(新唐人记者李慧心报导)中共前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案,在5月22日秘密审理。中共官方曝光了周永康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他在陈述中声称,受贿者是冲着他的“权力”而来,他自己因为“私情”而“违法违纪”。事实上,对周永康的犯罪事实,海外媒体早有超越官方的报导内容。观察人士认为,周永康罪行除了官方公布的,他迫害法轮功,参与活摘器官怎么能是“权力”、“私情”这4个字所能推卸的。

中共新华网6月11日将近晚上7点突然宣布了周永康一审被判无期的消息。官方报导,周永康表示不上诉。周永康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也被曝光。

据报导,周永康表示,“接受检方指控”,表示“认罪悔罪”,他声称,“有关人员对我家人的贿赂,实际上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我应负主要责任;自己不断为私情而违法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

从周永康以上表述,可以看出,周永康认为,接受贿赂的是他的家人,并不是他,他的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并非“主动受贿”。他本人因为有“权力”和有“私情”,所以才犯罪。

究竟事实真相是否如周永康所说呢?

周永康家族资产被传至少900亿

周永康家族贪腐惊人,早已举国皆知,不过始终没有一个官方版的数字可参考。此前有海外媒体报导周氏家族资产至少900亿元人民币,而周永康长子周滨则是周家“富可敌国”的掌控人。

媒体公认,周永康父子二人起家与家族财富的第一块基石均为“石油”。周永康浸淫石油领域30多年,于1998年正式离开,长子周滨随其后在石油系承接了这巨大的父荫。

中国的石油能源市场,长期受到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桶油”垄断,在这三桶油中,已知中石油是周家最大提款机,中石油原董事长蒋洁敏,是周永康父子在石油这条金脉的大管家。

不过,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仅称周永康“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29772113亿元”,以及“周永康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

周永康的核心罪行在掩盖

周永康的核心罪行是什么?

海外媒体早有报导,作为中国的“维稳沙皇”和“政法王”,周永康主导下的“维稳压倒一切”,使司法机关承担了其不应也无力承担的非司法活动,其结果是扭曲了制定法的既定规则,把中国变成了古拉格集中营,遍地访民,遍地精神病院、遍地上访学习班和训诫中心。

《新唐人》和《大纪元》早有详尽报导,周永康直接指挥迫害法轮功、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重大罪行,中共一直掩盖不提。

2015年周永康公审前夕,中共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受命于两会闭幕后,自曝中国移植“死囚器官”的来源:

黄洁夫说:“太清楚了,周永康是大老虎,周永康是我们的政法委书记,原来的政治局常委,那‘死囚器官’的来源在哪里,这不是很清楚了吗?”

这也是中共首度指证,周永康涉及器官移植黑幕的核心罪行。而三年前,时任中共政局常委李长春在与追查国际调查员对话中,早就承认:“周永康具体管这个事”。

综上所述,观察人士认为,周永康当庭为自己所犯罪行辩护,并把责任推到受贿者上,而自己只是因为有私情,所以犯罪。但是,周永康破坏法制,迫害法轮功,活摘器官,怎能一句私情就能轻轻放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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