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州官为民平冤 拒绝物谢闭门不见

【新唐人2015年07月28日讯】钱若水(960年―1003年),字淆成,一字长卿,河南新安人,北宋大臣。幼聪悟,十岁能属文。雍熙年间(公元九八六年左右)登进士第,起家同州观察推官。类迁简易大夫,同知枢密院士。真宗时从幸大名,陈御敌安边之策。为人有器识,能断大事。事继母以孝闻。所至推诚待物,委任僚佐,总其纲领,无不称治。

北宋钱若水为人有器识,能断大事,司马光在《涑水纪闻》中记载了他在任同州推官(即知州的僚属和助手)时顶着上司的压力平息冤案的事情。

钱若水的上司同州知州处理问题总是主观臆断,且性情急躁,经常发生错误。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时,钱若水总是同上司论理,但知州总是不采纳他的正确意见。虽然后来案件水落石出,知州也为自己的错误感到惭愧,但事后依然如故。

有一次,一位富户人家的婢女不知去向。婢女的父母到州里告状,知州命录事参军审理此案。录事参军曾向这个富家借钱被拒,怀恨在心。审案过程中,武断地说是富家将婢女害死,弃尸河中。富家父子均不认罪,被录事参军屈打成招。于是,富家父子数人有的被定为主犯,有的被定为主谋,按律都应处以死刑。定案后,录事参军将案子上报知州,知州召集有关官员进行复审,多数人认为此案处理正确,表示支持。只有钱若水对此案表示怀疑,他觉得办案应该审慎,没有确凿的证据就判定谋杀罪,无异于草菅人命。

录事参军知道后,来到钱若水的办公处所,责骂他说:“你是否接受了富家的贿赂,想开脱他们的死罪?”钱若水说:“如今有好几个人由于这起案子而要判处死刑,怎么能不再仔细审核一下他们的供词呢?”于是钱若水把案件扣了将近十天,其间尽管知州多次催他,他也没把案子退回,上上下下的人都责怪他。

一天,钱若水来见知州说:“我之所以扣发案卷,是因为暗访婢女的下落,现在婢女已经找到了。”知州查证属实,就传令把富家父子全部释放。富家父子哭着对知州说:“如果没有您的帮助,我们就要灭族了。”知州对他们说:“不是我,是钱若水帮助了你们。”富家父子找钱若水要求当面致谢,钱若水却闭门不见。富家父子绕墙而哭,回家后把自己的家产捐赠给寺庙,为钱若水祈福,事情轰动一方。

由于这起事关数人性命的冤案得到昭雪,知州想就此事报请皇帝为钱若水论功求赏。钱若水坚决予以拒绝,说:“我只求案件得到解决,无辜的人不蒙冤而死,论功请赏不是我的本意。”知州听后更加敬重。不久皇帝知道了这件事,不到半年,钱若水便由幕职提升为知制诰,两年后被任命为枢密副使(副宰相)。

──转自《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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