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31日讯】(新唐人记者东方靖综合报导)8月29日,习近平签了主席特赦令,对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外界注意到,虽然现行法律对特赦作出了规定,但一直未实施过特赦。本次特赦还是1978年恢复特赦之后,37年来的第一次。
2011年1月,被媒体称做“最后一个流氓”的牛玉强的律师,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其特赦的建议,理由之一就是“流氓罪”已经取消了。
1983年,18岁的他因为和朋友抢了一顶帽子并打了一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了死缓。
25年前,身患重病的他被保外就医,在京治疗期间娶妻生子。
18年前,当年判处他死缓的法律依据“流氓罪”被从刑法条文中永久删除。
11年前,监狱警察来到他家将其带走,重新投入监狱服刑。由于超时未归,他的刑期被顺延。他将因流氓罪在监狱里服刑至2020年。他将成为中国最后的“流氓”。
该不该特赦牛玉强?这一事件再度引发了该不该启动特赦制度的热议。有人赞同,也有人反对。反对者的观点还是集中在特赦时机不成熟、特赦会给犯罪分子释放“错误的信号”。
有学者认为,特赦已经成为关涉国家法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既然要强调“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激活宪法中的特赦制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根据中共1982年宪法对特赦制度作出的规定:人大有权决定特赦,国家主席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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