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访民子弟学校的中国梦

【新唐人2015年09月17日讯】 这些流浪儿童都是从2010年前后随同上访的父母在北京,流浪后有好心人帮助将其送进北京的一所私立学校就读,随后孩子的监护人就一直在丰台区站住,派出所但一直不给办站住证。四年后的今天这些孩子重新失学,又成为流浪儿童。

根据父母教育法第十三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籍所在地学校就进入学。

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规定。

可我们的子女失学后。自知享受不到平等义务教育的条件,这是社会的不公,面对一张张求学的面孔,我们不能等。

我们四家决定成立了流浪访民子弟学校,四家家长分工合作,由两名家长教孩子学习,由两名家长负责捡菜,捡破烂维持过简单的生活和开资,不管怎么样简单的生活条件坚持让孩子接受教育,连普通百姓都感动。

但是遭到政府的反对;开学后不到第三天云岗派出所的政委带着警察闯入我家,政委指着我说十四岁和十五岁的孩子不让学习。

政委强迫童工去打工;不让自学,不让找英语老师,并且不让联合抱团学习,只准自己教自己的孩子,也不准找老师,并说我们汇报区委,明天可能有领导来了解情况,在区委没有答复之前,不能违法办校。2015年9月13号半夜派出所来我们家里搬走了学校流浪访民子弟牌子;

让我们等待区委,村委干部答复到现在也没有。直到天将黑时,我们的房东来对我讲月底之前搬家。

此时我才知道,这就是区委的答复。把我们赶出丰台他们没责任了,万万没想到政府对于失学儿童不是伸手拉一把,而是硬往门外推。几个学生对政府来说不过是教室里面。

多一张桌子,也就成就了几名儿童的读书梦。丰台区政府宁可赶走孩子,绝不让我们流浪访民子弟的孩子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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