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陆广电局点名 前南都记者叫屈

【新唐人2015年09月29日讯】中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9月28号公开通报《扬子晚报》等15家媒体和17名采编人员刊登虚假报导的查办情况,并点名原《南方都市报》记者王星。而王星当晚在微博上声明,否认蓄意捏造。

官方称,这是自去年中宣部等九部门深入开展打击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广电总局第七次公开通报。

前《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在中国你能把假新闻打完吗?你从《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去打起,从那里开始还差不多。”

前武汉《中国》杂志社记者刘逸明:“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做假新闻,但是广电总局要整肃的,可能会是那些平时让官方不快的媒体。”

通报点名《南方都市报》原记者王星,在去年12月,根据河南当地传闻,编写了《河南平顶山女官员3个月前自杀官方至今未通报》一文,在微信公众号“深℃”发布。但女官员“自杀”与事实不符,导致虚假新闻传播,王星被报社劝退。广电总局将王星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5年内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王星当晚在微博上发表声明,承认该新闻采访不扎实,愿向遗属道歉,但否认蓄意编造虚假新闻,也不认同行政处罚,并指出“被报社劝退”一说不实。

刘逸明:“有时候,报导会不小心出错,不是人为的去作假。这种情况我觉得就不能等同于虚假新闻一样。你对他进行适当的处理当然是可以的,但这个性质跟做虚假新闻是完全不同的。”

但前《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说,自己就做过虚假新闻,例如在火灾现场采访,发现消防车迟到,或装备不全,但身为记者却不能按事实报导。

李元龙:“这个你就不能写,你写了他也不会给你登的。他就要你写,消防官兵及时赶到现场,英勇救火。这难道不是假新闻吗?”

李元龙说,这类虚假新闻是当局喜欢和纵容的。而想做真实报导的记者,身后既没有报社力挺,公检法也不保障新闻自由,压力非常之大。

新唐人记者尚燕、舒灿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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