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东县201人控告江泽民

【新唐人2015年10月11日讯】据明慧网报导,湖南省祁东县二百零一人向中国最高检察机构控告江泽民,敦促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并提起公诉,他们希望公检法司人员和更多的民众看清这场血腥迫害,明辨是非,守住良知。

其中最大年龄八十八岁,最小年龄二十九岁。从他们受迫害情况看出,中共邪恶官员及恶警绑架勒索共四十二万零四百二十二元,其中勒索法轮功学员周华丽现金十万元,王桂林四万元,邓彩云三点八万元,邱玉秀三点四万元,除了在工资中扣除的和个别的开了收据,其余都没开收据。中共不法人员强抢财产无数,如稻谷、棺材、汽油、面的车等。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已超过十八万名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控告江泽民。这些法轮功学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因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绑架、抄家、劳教、非法判刑,在非法关押中,被电击、遭受各种酷刑等,家属遭株连迫害。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中,法轮功学员不但被剥夺了信仰自由权,甚至被剥夺了生存权、失去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祁东县白地市镇双凤村刘检保一九九九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几个月后,不但病痛全好了,而且又能干活了。他的儿子在九岁时得了白血病,被医院判了死刑,家里的积蓄全部花光,也无济于事,而在修炼了法轮大法之后,儿子的病奇迹般的好了。刘检保说,“这是经过祁东县人民医院和衡阳市人民医院化验结果所证实的。儿子身体的神奇变化,也是我乡邻亲友有目共睹。”

刘检保在控告书中说:“在江泽民十多年的迫害中,我的女儿刘英,当年只有十五岁的中学生,失去了读书的机会,被非法关押十八个月,并被罚款三千五百元;我的妻子彭福斌多次被县‘610办公室’人员和公安警察非法抓捕,累计坐牢三十三个月,被罚款七千三百五十元;我,刘检保多次被非法抓捕,多次受酷刑折磨,几乎被打死,累计坐牢二十四个月。”“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日,白地市镇党委书记刘勇民带警察七人闯入我家,翻箱倒柜,到处搜查,搜出几张大法真相传单,就把我劫持到镇派出所。在镇派出所,刘勇民指使警察四个人打我一个,派出所长拿一把竹签钉入我手指尖,十指连心,我鲜血直流。他们问我家真相资料是哪来的,我说是捡来的。他们又毫无人性的把竹签打入我的脚趾尖,我双手双脚皮破血流,钻心的疼痛,同时从大腿到屁股,我的皮肉打成一片乌黑……”

祁东县归阳镇八十二岁的退休教师蒋定雄是一九九六年通过学生和朋友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时,他的身体不好,经常头痛,吃不下饭,脚手无力,几十年来治之不愈的心脏病常常发作,吃药打针无作用,住医院也没有解决一点问题,炼法轮功后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现在一身轻,去医院查检身体,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老人控告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江泽民的追随者们真的把我‘名誉上搞臭’了。镇压法轮功开始后不久,他们就非法到我家搜查,抄走了我的《转法轮》、炼功带、录像和身份证,接着把我非法关押到归阳派出所进行洗脑,并要我书写检讨保证,规定‘今后只能在家,不准外出,如果要外出,必须请假,批准后,才能外出,必须按时回家,否则,后果自负。’有一次,我请假到我大儿子家,延期了一天,他们立即就打来电话来指责我,勒令我马上回去。与此同时,层层指定人看管我,并肆意在群众中造谣宣传,说我参加了×教反革命组织,是反党、反人民、反政府的‘三反组织’人员,弄得我的亲人、朋友都与我疏远,怕与我接触,怕受到牵连,我简直成了生活在世外桃源之中的人了。十多年了,我一直生活在这样的‘世外桃源’之中,一直到今天。”

祁东县白地市钢铁厂七十四岁的石金华炼法轮功前身上的多种疾病,如:严重的贫血、眩晕症,心脏病、胃病、关节炎、妇科病、脑动脉硬化,每天都要吃药,通过短短时间的炼功,这些疾病都不翼而飞,每年为单位节省了不少医药费。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她也遭受了非人迫害。

老人控告说:“二零零四年三月份的一天,我去祁阳走亲戚,带一些大法真相资料,晚上在黄泥塘街上发,被黄泥塘派出所警察绑架。第二天被送进祁阳县看守所,在看守所每天提审受了不少迫害。一天中午吃饭时,我们说“法轮大法好”,当场把我和另一同修叫出去,用特制最大直径有三寸粗脚铐子把我和同修各铐一只脚,连铐在一起,路也走不动,上厕所也不让上了。周炳生还用穿大皮鞋的脚猛踢我腰部,晚上睡觉只有七寸宽的床,只能侧身睡,不能翻身。就这样关了一个月后,又非法送我到湖南省株洲白马垄劳教一年,在劳教所被五个吸毒犯包夹,轮流看管,不准与人说话,连睡觉都要管,用各种迫害手段强制转化。每天从早上五点钟就罚站一直站到晚上十二点,眼睛不让眨一下,不准上厕所,我每天都昏倒几次……

“二零零八年五月的一天中午,祁东县国保大队彭剑带领六、七个警察,莫名其妙闯进我家,强行将我和我丈夫一同绑架到县国保大队。抄走我家大法书、电视机、录音机、影碟机、现金五千元等。他们审讯我时将我双手吊到窗框上一直到晚上十二点,我心脏病复发晕过去了,他们发现不行了,才把我放下来,就这样第二天把我送到拘留所十五天才放我回家。”

祁东县洪桥镇六十一岁的邓彩云控告说:“二零零六年,我在广东打工,我利用业余时间发神韵光盘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当地警察非法绑架到广东看守所。几天后,被祁东县国保大队劫回。我在祁东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并被勒索了一万五千元才取保候审回家。可回家不到两个月,县国保大队邹爱民带着一伙人闯入我家,把我强行非法绑架到县公安局。在公安局,警察用衣架打,用脚踢,吊铐,拽头发,折磨了我七天七夜,最后还判了我七年冤狱。我在看守所关了一年多后,又被送到了长沙女子监狱迫害。长沙女子监狱狱警对我用药物迫害,强迫我做苦力,不准睡觉等,一直迫害了五年多才放我回家。”

湖南省南岭化工总厂祁东分厂退休职工周建平控告说:“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晚,我在祁阳县城居民区喷写‘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被祁阳县警察抓捕,后又以莫须有的罪名“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判四年徒刑……遭受了种种惨无人道的迫害。我刚到湖南女子监狱不久,……被叫到办公室把我反铐“背宝剑”……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六监区二分监区警察欧阳秀强制把我送到监区学习班(也叫严管队,实为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因我拒绝被洗脑,警察邹永红、刘芊、毛慧萍指使洗脑班的大组长何平珠领着李红、何莉萍、苏志平、周艳琼四个包夹对我进行迫害,强迫我站军姿(两手伸直,两脚并拢立正,还阴毒的在我两腿膝盖之间夹一张纸,纸张掉了就延长罚站),每天早上六点站到凌晨四点,一天只准上三次厕所,看见我眼睛闭上就往我脸上泼冷水。……将近一个月,站的我两腿肿的像水桶一样大……上厕所根本无法蹲下……警察见我仍不‘转化’就叫何平珠从其它监房找来三个人强行摁着我蹲下,因两腿肿得太厉害,摁着蹲下之后,两条腿像刀割一样剧痛难忍,她们轮流换班摁着我蹲了一天,最后何平珠拿来铐子,把我反铐(背宝剑),再用我的长睡裤把铐子吊到上铺床头的铁栏杆上,就这样铐了一个星期。我被她们折磨得皮包骨头,体重只有五、六十斤,头也抬不起来,双手双脚发抖,血压升高,左胸室心跳过速,两只眼睛往外突出,完全脱了人像。”

“这些年,我所遭受的这些痛苦,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江泽民操纵国家机器,利用公检法司从上到下迫害只为做好人的群体,无视国法,肆意践踏人民的基本权利,对一群善良的民众进行惨无人道的镇压,江泽民已经触犯了中国法律和国际法,因此,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刑事责任,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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