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610”头目李东生受审 判死呼声高涨

【新唐人2015年10月14日讯】 (新唐人记者萧剑综合报导)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长、“610”头目李东生受贿案。检察院指控李东生直接或通过其亲属索贿受贿人民币逾2千万元。消息经公开报导后,网路上舆情沸腾,呼吁将李东生“判死”之声此起彼伏。

据陆媒报导,10月1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正式开庭,公审李东生。据称,当天有40余人旁听了这次庭审。

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李东生1996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其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公安部党委委员、副书记、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北京雷明顿广告发展中心某实际控制人、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11个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广告代理权、调动工作、案件处理、户口办理等事宜上提供帮助。2007年至2013年,李东生直接或通过其亲属索取、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98万余元。

检察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李东生的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李东生被庭审的消息公开后,网路上舆情沸腾,网友们纷纷痛斥李东生这样罪大恶极的贪官是“人渣败类、披着羊皮的狼、人面兽心、知法犯法的败类、蛀虫……”而且众口一词,几乎一边倒地要求当局对其严惩,喊杀之声高涨。

北京市网友顺其ZR:“受贿必定枉法,罪责不止受贿,枉法践踏朝纲,重判!”

浙江省杭州市网友:“给国家造成的间接损失惨重,更厉害!必须枪毙。”

北京市网友山川:”一定要严惩这狗官!十恶不赦的贪腐份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河南省郑州市网友:“这些顶层的腐败分子危害极大,应该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网友李冠视:“上千万元应判死刑!”

广东省广州市网友:“贪官污吏不杀,老百姓是不相信你们的反腐的,做做样子而已。”

新加坡之友:“直接毙了得了!留着这种人干嘛。”

广东省深圳市网友:“枪决吧,相当垃圾。”

“外星网友”:“几千万是一般人几辈子的收入?这些执法者更应该重判,“杀”!“

北京市网友:“他是披着人皮的魔鬼,绞死他。”

北京市网友:“中国为什么出了这么多贪腐分子,且源源不断,前赴后继,主要是-犯罪的成本太低,不杀一批难以警示后人,必须杀杀杀。”

据公开的资讯,李东生是山东诸城人,青年时从军,进入中央警卫局。之后在央视工作22年,历任中央电视台新闻部时政组副组长、政文部副主任、新闻采访部副主任、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和副台长等职务。

1999年7月20日,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与残酷镇压后,身为媒体人的李东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主导录制了大量污蔑抹黑法轮功的虚假报导。

特别是2001年1月,为了栽赃嫁祸法轮功,李东生伙同当时政法委书记罗干等人,策划了震惊世界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李东生本人还亲自参与、监制了央视伪案的视频节目,向全球播放,因此被江派大佬罗干、周永康看中。

2009年10月,从未有过政法工作经历的李东生被周永康调入中共公安部,任公安部党委成员、副部长,副总警监警衔,同时兼任“610办公室”的主任。“610办公室”是由江泽民一手组建的、凌驾于法制之上的、类似“盖世太保”的机构,专门迫害法轮功。

有舆论称,中共十八大闭幕仅一个月,北京当局发起的一场围猎“大老虎”的行动就步步为营地展开。如果说由李春城落马开始的四川官场地震是第一波高潮的话,中石油的王永春等四高管和蒋洁敏的落马,就是掀起了打虎行动的第二波高峰,而原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的落马,则无疑是拔光了“周老虎”最后的牙齿。可谓环环相扣,高潮迭起。

期间,互为政治同盟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和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先后因受贿、滥用职权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如今,曾身为公安部副部长的李东生被指控受贿逾2千万元,属于执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预计重则立即执行死刑,轻则死刑缓期执行,总之是死罪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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