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1月12日讯】据明慧网报导,法轮功学员耿春龙,四十二岁,辽宁省大石桥市虎庄镇前台村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迫害后的十六年中,耿春龙被多次骚扰、绑架、关押、抄家、被非法判刑十年,遭受各种酷刑迫害,九死一生。今年七月,耿春龙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对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已被两高签收。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之初,耿春龙只有二十六岁,正值人生风华岁月,耿春龙说:“我的青春整个都是在被非法关押和十年冤狱中度过的。惨无人道的迫害不仅给我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也给我的家人和亲人精神造成巨大痛苦,经济造成重大损失。我的父亲因我和母亲被迫害心灵承受巨大的痛苦,于二零零一年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含冤离世。我结束冤狱回家时,家中已经是一贫如洗。因当地派出所在‘610’操控下仍对我不断骚扰,我被迫离家,至今仍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
以下是耿春龙在控告书中陈述的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我多次被大石桥市虎庄派出所上门骚扰、绑架,抄家,前后七、八次被送到大石桥市拘留所关押,每次都是十五天,每次五百元的伙食费,共计人民币四千元左右。在拘留所每天吃的是发霉的窝头,遭严管迫害。被大石桥市拘留所白所长用塑料管子抽打,疼痛难忍。
脸被打的变了形
我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和母亲、姐姐、姐夫、外甥女依法进京上访。在信访办,我们被当地派出所(大石桥市虎庄乡派出所、大石桥市官屯派出所)的截访人员绑架到一个宾馆。我和另外一名大法弟子陆国柱关在一起,戴着背铐。到了晚上他们开始对我施暴。有个叫张海深的警察问我“上访前在哪住的?”我就说了一句“我不能说”,他就开始打我。用拳头猛打我的脸,他还用画报纸垫在我的脸上打,说这样打我,别人看不到有伤。他不停地打我,打累了歇一会儿再打。一直打我到半夜十二点。我被打得满脸是血,满身是血。打得血溅了一墙,张海深就去擦。擦血的时候我看他手都在发抖。
第二天早上我的脸已经被打的变了形,整个脸肿了起来,眼睛肿成一条缝,里面都充血了,几天看不清东西。更卑鄙的是第二天早上,他们竟然强行将我带到我的母亲、姐姐、姐夫和我七岁的小外甥女面前。她们都惊愕的说不出话来,我使劲把眼皮睁开一点缝,解释的笑道:没有事儿。小外甥女先前可能都没认出我,听见我说话才喊“是我舅舅!是我舅舅!”我知道我的亲人看到我被打的样子不知道有多揪心,还有我的小外甥女,那年她才七岁,这件事在她心里留下了阴影。第二天我们被送回营口大石桥市,直接被关进大石桥市拘留所,十五天后我被劳教两年,我母亲被劳教一年,我被送到营口市劳教所。
在营口市劳教所遭迫害
在营口市劳教所我遭受了更严酷的迫害。刚去的时候被关进“严管队”,犯人头叫李海明,在狱警的指使下挨个暴打。后来我被分下队,到“手工艺监区”(做的都是出口外国的有毒的手工艺品),犯人头叫曲德胜,受狱警丁长山指使不让我们睡觉,让我和李海东干了一宿活,因为没干完,第二天早上,曲德胜趁我蹲着擦地时用拖布把猛戳我的后腰。我没防备,差点背过气去。还有尾道工序的犯人头王登辉经常挑我干活的毛病,总是打我嘴巴子。
父亲悲愤离世
在这期间当地邪党“610”联合大石桥电视台记者拿着录像机和摄像机到我家找到我父亲“采访”。让我父亲说我和我母亲被劳教是因为炼法轮功炼的。当时我老父亲气愤难当,明明是他们迫害好人却要栽赃陷害给法轮功。我父亲把他们撵走了。我和母亲被迫害我的父亲上火,心力交瘁,在我被非法劳教期满的前半年时间,才五十多岁的父亲带着对我和母亲的牵挂悲愤离世。二零零一年秋天,我结束二年非法劳教回到家。
刚到家的第二天晚上大半夜,大石桥市虎庄派出所所长赵廷洋带领七、八个警察闯到我家再一次把我和我母亲强行绑架、抄家,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东西扔满地。把大法师父的照片拿走。我母亲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因屡遭迫害,父亲离世了,我的母亲又被非法劳教,我的身心受到的伤害是常人难以想像的。我有家不能回,被迫流离失所。
遭“死人床”酷刑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营口市公安局设“圈套”在大石桥再次把我非法抓捕。被劫持在营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他们把我铐在床板上,一个叫罗利剑的狱警将我四肢固定成“大”字形锁在板床上(酷刑的一种──死人床),吃喝拉撒全不让起来,当时心脏剧痛,痛的我咬牙、头不停的晃“啊!啊!”大叫,要死了的感觉。他们不但不管,还说我是装的。两天之后才把我放下来。之后我每天被逼“坐板”,不准动,一坐就是一天。我被迫害出现低血钾的症状,腿不好使,站立不住,每次站起来就又跌倒在地上,手脚都不好使,躺着翻身都费劲。这种情况持续好几个月时间。后来,坐地上就起不来。狱警罗利剑还说我是装的,安排人监视我。
在营口市看守所被关押十三个月后,营口市公、检、法相关部门互相勾结罗织罪名,在没有通知我家属的情况下,在看守所对我非法开庭。我当众陈述“我修炼法轮功没犯法,因为我没有伤害任何人”。当时在场的没有人吱声,后来我被冤判十年重刑。
十年冤狱,九死一生
二零零四年六月份,我被转到辽宁省瓦房店市监狱“入监队”集训迫害。期间,不让洗脸、不让洗澡,人挨人睡,虱子乱爬,越繁殖越多,还干那些带色素的手工艺活,污染很大,对人体非常有害。三、四个月后被转到辽宁省抚顺市青台子监狱二监区迫害。被狱警指使犯人监视我,随时汇报我情况。
到了二零零六年,加重打压,法轮功学员被狱警安排犯人包夹(就是两个犯人看着一个法轮功学员),称“三人行动组”,被24小时监视。“包夹”为了减刑,讨好队长,昧着良心,就挣减刑分。逼我们每天坐板凳,不让动,不许和别人说话,除了去厕所其它时间不许起来。每天记录:吃饭时间、去厕所时间、睡觉时间,然后汇报,没有一点自由,简直没有人性。这样的折磨整整持续了一年的时间。我还曾被犯人李含超拳打脚踢,打倒在地。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我被转到沈阳第一监狱七监区迫害。在沈阳第一监狱因反迫害几次被关“小号”,犯人给我送进去的被子,杂役把被子撕开检查看里面有没有东西,被关小号期间还不让吃饱饭,只给喝一点玉米面稀粥。还经常提审恐吓,坐铁凳子。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我刚从小号被大队长路明、狱警王成吉、姚廷卫带出来,他们又把我锁在铁椅子上(手、脚、腿、身体都束缚住),让我写“转化书”、“保证书”等五书。他们把我关在一间漆黑的小屋,窗门都用黑棉门帘挡住,然后用一个强光灯照烤我的眼睛。前边放着污蔑大法的电视,旁边摆着一个桌子,桌上放着水果是供他们吃的,还放了三四根短粗的高压电棍,是给我准备的。地下还有插排,随时给电棍充电。狱警指使的犯人耿博洋(家在沈阳北站附近)、程国新(家在胡台),还有丁一(无期罪犯),轮流拍我脖子和拳打我肋骨,不让我睡觉。几小时专打肋骨的一个地方,用拳头猛劲磕,被打的地方出现红肿且奇痛难忍。他们轮班睡觉,睡醒就来折磨我,我感觉度秒如年,生不如死。他们打我,还让我睁开眼睛看电视,看我40小时没反应,就开始用电棍电击,我被电的浑身冒汗,他们一边电击我一边用卫生纸和毛巾给我擦汗。看我被电的样子他们脸上流露出得意的笑,人性全无。大队长路明、狱警王成吉、姚廷卫轮班电我(姚廷卫自己说给他加班费一小时40元)。我的两个手背、两个小腿肚子早已经电糊了,肿的老高,被电的地方出现许多大水泡,有的冒水。狱警队长姚廷卫端来一盆水,逼我把脚伸进水盆里,想往水里放电,通电后电遍全身。我拼命挣扎,把水盆蹬翻,他们才放弃。我大概被电了八、九个小时,电棍换了不知道多少根,没电了就又充电,还有犯人程国新也拿电棍随意电我脖子、脑袋,恶毒至极。
冤狱十年,九死一生。期间身体上所遭受的迫害只能表达出一小部分,而对我精神上的迫害是用语言所无法表达的。我今天还能活着没被迫害致死、致疯已经是万幸了。
二零一三年二月,结束了十年冤狱的我回到家中。去当地虎庄派出所办身份证,身份证还被片警郭纯善扣压,二年多了至今未还。让我到虎庄乡派出所抽血,签字,否则不给我身份证。姐姐去派出所要我的身份证,他们不给,又到大石桥市公安局去要,公安局也不给,姐姐说“你们这么做是违法”,他们说“你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真是求公道无门啊!
迫害并没有因为我从监狱出来而结束,还在继续着,大石桥市虎庄乡派出所的警察还几次找上门来让我去签字、抽血。因为没有身份证,找工作就特别难,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给我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压力。我至今仍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