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律师为法轮功辩护遭拘 律师界声援获释

【新唐人2015年11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韵采访报导)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主任、人权律师邹丽惠17日前往福州市鼓楼区法院起诉法官卓建伟侵犯名誉权,遭法院非法拘禁并宣布将其拘留15天。在律师界的关注和声援下,当晚邹律师被放出。她说,18日下午她还要到法院递交起诉法院及控告17号对其非法拘禁和做出拘留决定的法院领导。

11月18日上午,福建律师邹丽惠向新唐人记者讲述了她前一天遭拘禁的情况。

福建律师邹丽惠:“17日早上8点多,我就去起诉卓建伟法官侵犯我的名誉权,然后我去递交这个起诉材料时,接待我的法官叫陈平,一看我告他们法院法官吓坏了,赶快跑到后面请示他们立案厅厅长,然后告诉我,这个案件不能起诉,说卓建伟的作法属于职务行为。”

邹律师说,她起诉卓建伟侵犯名誉权,源于她代理的一起法轮功案件,10月底,该案秘密开厅时,卓建伟欺骗她的当事人她的律师证被吊销,不能再做辩护,并要当事人重新换律师。邹律师认为卓建伟的行为根本算不上职务行为。

邹律师:“职务行为你是要依法履行职务,你不合法的怎么叫职务行为呢?噢,你职务行为可以随便诽谤一个律师?然后我还告诉他,不管我这个起诉符合不符合民事诉讼管辖的范围,你都必须先收件。”

在他们坚持不收起诉材料的情况下,邹律师去找法院领导反映情况,刚走出去,就有几名协警赶过来撕扯她,赶她走。

邹律师:“我一直跑到立案厅,立案厅长不但坚持不收件,还唆使5、6个警察强行把我架出去,最后把我非法拘禁。起先他们威胁我和我的家人,说我如果不写悔过书就要把我送去拘留,搞我的女儿女婿很紧张,一直劝我先认错,先出来再说,我坚决不同意,因为我没有错啊。最后他们果真的弄出一份司法拘留的决定书“

律师界关注声援

邹律师迅速把她被拘留15天的信息发到律师微信群里,同时把鼓楼区法院院长以及司法局领导的的手机号码都发了出去。引发众律师的关注和声援。

李十方律师发信息警告鼓楼法院院长:“前段时间,两高三部刚出台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您是专业法律人,不要顶风犯错误啊!无论邹丽惠律师是否有错,法院均无权釆取这种方式拘禁邹丽惠律师,法律上没有这种司法措施,邹丽惠律师的行为不是发生在法厅上,不受民诉法的调整……立即释放邹丽惠律师!”

钟锦化律师也发信息说:“苏维海院长,惊闻邹丽惠律师到你们鼓楼法院起诉你院法官卓建伟侵犯名誉权,你们立案厅不收案,找负责人交涉却被指挥法警非法拘禁在关押犯人的禁闭室里。你院有关人员已经涉嫌严重违法犯罪,作为邹律师的朋友和法律人公民,我要求你们马上停止非法拘禁犯罪行为,释放邹丽惠律师并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同时,钟律师还警告,作为法院的法官和法警,首先要严以律己,检讨反省自己有无违法做错事情,而不是动不动刁难律师甚至知法犯法滥用职权。现在世界很透明,互联网很发达,很快你们鼓楼法院发生的非法拘禁律师丑闻就可能传遍全世界。你们务必速度解决平息事态,否则将给法院和我们国家严重抹黑!到时你们自己将吃不了兜着走!特此善意警告!

北京黎雄兵律师也电话警告法院院长说:想必你应该是个明白人,权力不可太任性。现在纪委双规法官,一拿一个准!别说你多么高大上,等到双规你就后悔来不及了。

在一波又一波电话、简讯质问和谴责,当晚,鼓楼区法院宣布对邹律师的司法拘留不执行了,撤销了。晚8点多,邹律师离开法院回到家中。

邹律师:“昨天我给副院长说好了,今天我还要去起诉法官而且你要立案,我说希望我明天来了不要再发生今天的情况,他说不会了。另外我还会控告昨天做恶最积极的立案厅的厅长,还有违法做出司法拘留决定的副院长滥用职权。”

邹律师代理法轮功案得罪法院

邹丽惠律师说,整个事件的起因还要从她代理的的一个法轮功案件说起。

邹丽惠:“这个案件我是从侦察阶段就开始辩护了,侦察阶段、法院起诉阶段,一直到法院审判。因为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我已经提出无罪辩护,而且还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违法办案的行为提出了投诉。”

为什么说他们违法办案呢?邹丽惠说,主要是在侦查阶段,我去会见的时候,他们非法限制我作为辩护律师的会见权。

邹丽惠:“还有一个呢,我认为他们把法轮功修炼者定为邪教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因为我们现在中国大陆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的文件确认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就是说公安部曾经公布的两次邪教名单,但是里面没有法轮功的名字。”

邹丽惠说,因为所有刑事案件除了法律规定有检察院侦查以外,全部都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邹丽惠:“那么作为公安部都没规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你基层公安机关凭什么用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给修炼法轮功的人定罪呢?那这就是你立案没有根据。还有一个,我代理的案件,总共有三个当事人,去年他们已经被抓捕过,检察院认为这个案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批捕,所以改为取保后审。”

邹丽惠说,在三人结束取保一年之后本来就没事了,但是公安机关又莫明其妙的把他们逮捕了。

邹丽惠:“我后来在检察院发现,它去年没批捕,今年批捕了,依据的完全是相同的事实和证据,因为在取保后审期间三个人都没再去发放真相资料,那就是说以前的事情你去年不批捕,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今年批捕了,那显然这就不对了。”

于是,邹丽惠把这个事情向鼓楼区检察长当面汇报后,在接下来的审查提讯阶段,这个案件被检察院退查了两次,而第三次起诉又被延期。

邹丽惠:“第三次起诉超期之后,我就跟经办的检察官联系,我说期限已经到了,你们到底怎么处理,他们就告诉我,他们向610汇报了。到法院审判阶段他们就找了一个借口说我这个律师年检没有备案盖章。”

法院以邹律师律师证没年检阻止她辩护

邹丽惠说,她的律师证从2011年—214年就没有年检备案盖章,主要是因为我抵制律师协会的违法乱收费,遭报复律协不给盖章,我一直在诉讼,但一直遭遇了法院的枉法裁判。

邹丽惠:“那几年我照样在执业,因为我手里有一份司法厅在2011年给我行政复议决定,里面确认,根据现行的律师法22条规定,我的律师证没有盖章不影响执业。”

邹丽惠说,今年福建省司法厅换了一个开明的厅长,找到她要求她年检。因为她今年参加了全国各地23名律师联署签名公开声明不参加违法年检,所以没有同意年检。

邹丽惠:“厅长感到很为难,我就给庭长提出来,我们找一个折衷的方法,庭长对我好,我也要给你面子,我就提出等过了年检期,让厅长给我换一个新的律师证,这样就等于厅长特许我的律师证过了年检了。厅长觉得这个办法很好,所以他就特批了我换了新证。”

邹丽惠说,但是鼓楼法院区的法官卓建伟不卖帐,坚持不让她辩护,拒收她的委托手续,为此,10月12日,邹丽惠到鼓楼法院的信访办上访。10月15日,院长接待日她又去上访。

邹丽惠:“就在我上访没有得到答复的情况下,他们10月29号对我的当事人秘密开厅,就是说没有通知律师也没有通知家属。秘密开厅的时候,我的当事人就提出来说,律师没有到厅不能开厅,然后法官欺骗她,说邹丽惠的律师证已经几年没有盖章了,已经过期了,已经被吊销了她不能辩护了。”

邹丽惠说,法官还告诉她的当事人,如果坚持要邹丽惠辩护,今天就必须开厅,如果同意换别的律师,那么法院就延期10天,当事人不同意换律师,法院便强行开庭了。

后来,当事人的家属把这个情况告诉邹丽惠之后,她马上申请会见确认这件事后,向法院院长书面反映情况,在10多天仍没有消息的情况下,于是到法院起诉诽谤她的法官卓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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