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2月03日讯】11月30号中午12点半,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再次对法轮功学员程金芝、李俊英进行非法庭审。辩护律师表示,不让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参与庭审是非法开庭,严重违犯刑事法程序。
程金芝的辩护律师王磊表示,家属委托律师出庭辩护的当天,他们就递交了手续,法院不让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参与30号的庭审,完全是非法开庭,严重违犯刑事法程序。
程金芝的辩护律师王磊:“按照刑事法的规定,(法院)它接到律师递交手续后,就该开庭时间滞停10天,送达起诉书给律师,也就是这10天是律师的阅卷时间,它一不送达起诉书,二不送达开庭通知书,在律师不知道开庭的情况下,它就把庭开完了。”
王磊律师表示,虽然法律规定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也能结案,但问题是,现在当事人已经委托了律师,不让委托律师参加,庭审是不能结案的。
王磊律师:“这个案件还没了结,我们还是辩护人,现在法院没让我们参加庭审,我们要求重新开庭,我们现在认为它没有开庭。为啥呢?你没有律师参与,不让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参与不是非法开庭嘛。”
据悉,30号开庭时,程金芝一再追问:我的律师呢?审判员谎称,法庭已经通知律师,但律师没来,还建议程金芝解聘律师。庭审的最后,程金芝和李俊英在自我陈述中都说自己无罪,并讲述了学法轮大法使自己身心受益的事。下午两点钟左右,庭审草草结束,审判员让家属们等候法院的合议结果。
今年55岁李俊英,原是大庆油田公司退休职工﹔今年53岁的程金芝,原是大庆市工商银行会计师。两人于去年10月30号,被大庆市公安局国保在家中被非法绑架。
今年3月,让胡路区法院一审中对俩人分别判7年半、7年。俩人上诉后,7月,大庆市中级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份”驳回让区法院一审判决。
新唐人记者李韵、舒灿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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