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法院裁定 不强制幼童接种流感疫苗

【新唐人2015年12月18日讯】从前市长彭博的时代开始,纽约市6个月到59个月的儿童进入日间护理中心时,规定必须接种流感疫苗。这一法令在昨天被纽约高等法院推翻,幼童接种流感疫苗不再强制。

17日上午,幼童的母亲和她们的代理律师在位于中央街60号的纽约高等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支持法官门德斯(Manuel J. Mendez)推翻由卫生局提出的有关流感疫苗的法案,5岁以下的儿童进入托儿所或学前班不再必须接种流感疫苗。

儿童母亲代理律师Aaron Siri:“高等法院决定同意,此后家长有权利,与家庭医生协商,决定孩子是否适合接种流感疫苗。”

而纽约市卫生局长却表示,对这一裁决非常失望。她在今天的一份公告中说明,每年美国有24000人死于流感。而流感病毒更容易在儿童之间传播。接种流感疫苗是救命的举措。

然而,有儿童的母亲则认为,流感疫苗进入人体并非对所有儿童都安全。

儿童母亲Michelle Carroll:“我想提醒大家,疫苗是药品,和别的药一样,不一定对每个儿童都有益。”

从前,如果日托机构或学前班被发现接受没有接种流感疫苗证明的幼童,相关负责人将会受到高达2000美元的罚款。因此每年约有超过10万名学龄前儿童接种流感疫苗。如果不能入托,有的父母就不得不放弃工作,在家照看幼童,从而加重家庭负担。

但卫生局推行的政策并非没有道理,儿童对流感抵抗力较弱,2012年就有4名纽约市儿童死于流感。在纽约周边的康州和新泽西州,法律就规定儿童必须要打流感疫苗。

新唐人记者韩瑞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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