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当庭三次指“江泽民有罪”受外媒关注

【新唐人2016年01月02日讯】(新唐人记者公孙觉综合报导)2016年开年第二天,美国之音采访报导,中共前党魁江泽民被大陆知名律师张赞宁指控破坏中国法律。中南海现任领导人对法轮功不表态,有分析认为这或许是在与江泽民进行切割。江泽民与中共互相利用迫害法轮功,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人权事件,越来越受到外界关注。

2016年1月2日,美国之音对中国大陆知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进行采访报导。2015年11月27日,张赞宁在中共广东一地方法庭上为广东法轮功学员吴红卫无罪辩护成功,吴红卫于12月被解除拘禁。

庭审中,张赞宁律师指出,吴红卫被指控“利用X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不成立;而且指出,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擅自给法轮功定义“X教”,并且非法设立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都是在破坏法律实施,“江泽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

张赞宁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他已经三次公开在法庭上指出江泽民有罪。他说:“中国法律、就是《立法法》规定,制定刑法、制定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必须全国人大立法。但是江泽民却对法国《费加罗报》讲法轮功是邪教。他没这个权力,所以我说江泽民才是破坏了法律实施。”

谈到中共当局对法轮功问题的处理有无变动,张赞宁表示,过去像他这样在法庭上公开指责前中共最高领导人江泽民有罪,很可能会受到他们的打压,但是现在他并没有受到太明显的打压。

张赞宁还向美国之音透露,虽然在中国现在仍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抓,但中共当局对办理涉及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上已有很大收敛,不再像过去那样刑讯逼供,即使有也没有过去那么严厉。

张赞宁分析说,中共现任最高领导包括习近平和李克强都没有表示要镇压法轮功,这或许是一种与江泽民进行切割的做法。

法轮功成为中国最核心人权问题

美国之音报导说,到目前为止,中共的法律当中并未明确规定法轮功是X教组织。中共刑法第300条,关于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规定中,也未明确法轮功是X教。

1999年10月30日,中共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未点名法轮功是X教组织。

1999年11月5日,中共两高“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的《通知》,虽然把法轮功称为“X教”,但法律界对此存在争议,认为两高的这一通知只是内部通知,不是公开的法律文件,不符合中国立法的规定。

与中共和江泽民处理法轮功的合法性被否定形成鲜明对比,法律界和国际人权机构一致认为中共和江泽民利用特权打压法轮功完全违法。

据统计,十几年来,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薄熙来等在内诸多中共官员,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已被美国、加拿大、欧洲、澳洲、非洲、亚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受理。

从2015年5月开始,中国大陆掀起控告江泽民大潮,目前已超过20万人向中共最高检察机构控告江泽民,而且全球联署举报江泽民的人数也已超过100万。

外界认为,法轮功问题已经成为涉及人数最多的中共人权问题。江泽民和中共互相利用迫害法轮功,将中共的统治推向最后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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