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前政协主席朱明国被判死缓

【新唐人2016年11月11日讯】周五,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广东省前政协主席朱明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外据中共纪委消息,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天君正在接受调查。

起诉书称,朱明国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明国1998年起任海南省委政法委书记,之后在重庆市和广东省政法机关任职近十年。2001年到2006年,朱明国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

朱明国是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马仔,追随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迫害法轮功,被海外“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

同一天,中共纪委官方消息说,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天君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吴天君在河南任职期间,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海外“追查国际”追查。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