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平:重庆巡回法庭将审理薄熙来治下的冤案

近日有明显的迹象显示,重庆数以百计的在薄熙来治下涉黑的冤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重庆巡回法院审理,一些蒙受冤屈,被包装虚构成“黑老大”的民企老板将获得平反,一些不应判刑的良民将走出监狱,恢复名誉并获得经济赔偿;他们的民营企业被非法拍卖的所谓涉黑资产将物归原主,被巧取豪夺的公司股份将被逐步追回,有一些涉嫌徇私枉法的公检法司公务员将受到法律追究,更多的数以千计的直接参与“打黑抢钱”的警员将接受一次法制教育,估计在重庆市长黄奇帆等人的贪腐问题解决之后,重庆将在明年成为“平反冤假错案年”。如果真的这样,重庆巡回法庭拨乱反正的案件,将有力地保护民营企业的财产,并扼止日益严重的移民潮与资金外流潮。

据中新网12月8日报导,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7日在南宁透露,最高法新增设的南京、郑州、重庆、西安四个巡回法庭将于近期挂牌成立。去年初,最高法曾分别在深圳、沈阳成立第一和第二巡回法庭。李少平是在南宁出席最高法咨询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时透露上述信息的。似乎是为这次不同寻常的决定热身,并创造令人信服的舆论环境,12月6日,中央电视台在《今日说法》栏目里,推出题为《我不是黑社会》上下两集记实节目,我仔细观看了两遍,受到很大鼓舞,虽然它还有不尽人意之处,但展示的一起发生在东北的涉黑案件的再审,公平,公正,公开,不仅为蒙冤的吉林孙家兄弟宣告迟来的正义,而且其意义远超本案自身,它预示着即将成立的重庆巡视法庭,不会形同虚设,它将受理一些原被告人及其家属的申诉,对更加典型,知名度更高,影响更大的一批重庆涉黑案将重审,但愿类似案件能与上述孙家兄弟案一样,通过央视及其它媒体公之于众。

中共官媒的报导说,2015年1月28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深圳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出任庭长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同年1月31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沈阳挂牌,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今年11月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最高法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上述有关吉林孙家兄弟黑社会案,就是由胡云腾主持的。

毫无疑问,在周永康任职“政法王”的年代里,各级官员都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这是造成群众不满,社会不稳的主要原因,其中薄熙来2009年领导的“唱红打黑”运动,把徇私枉法推向极至,包装虚构了640个黑社会,数以千计的民企被抹黑脸谱,数以百计的“黑老大”蒙受冤屈,数以万计的人受到株连,进而在全国形成“打黑抢钱”,由官员利用公权力主导,巧取豪夺民营企业财产的“吞鲨浪潮”,它灾难性地导致恐慌心理和中产阶级的“移民跑路潮”和资金外流潮,几乎摧毁了作为“半臂江山”的中国民企,虽然,2012年薄王倒台,但由于“打黑运动”涉及官员太多而给平反造成很大阻力,原办案的公检法司有一些人员已调离,但基本上“江山依旧”,故使薄熙来治下的冤案平反举步维艰,于是,设立重庆巡回法庭就势在必行。

从11月27日,中国发布有关“产权保护制度的意见”,与随后最高法院也公布的《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这些文件看,确实中共党内有两种声音代表不同派系在博斗,其中一个指导方案早在8月就得到由习近平主持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准,但是,推迟三个月才摆上台面,似乎表明海外舆论可能放大习的作用,他并非一言九鼎,正如去年政法工作会议上,他直言要重审重庆的一些冤案,但薄熙来的嫡系黄奇帆,钱锋,余敏,张轩等地方官却拚死抵制一样,至今640个“黑社会”无一例平反,只有“王能案”暗箱操作留尾巴,彭治民案再审胎死腹中,李俊及李修武案遥遥无期,不过,中国经济放缓和资金外逃使习近平意识到重庆冤案的代表性和示范性,私营经济提供超过60%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也解决超过80%的就业机会,如果不给蒙冤民企正名,就无法挽狂澜于既倒。这也许就是重庆巡视法庭出台的背景吧。

在笔者看来,比较一下“孙家兄弟案”与“李俊李修武案”,具有启迪意义,这两个案件都是官员意志强压下的冤案,他们把一个民营企业虚构包装成黑社会组织的目的是造势和抢钱,其涉案人入狱对其它民企老板是精神上的巨大打击,必然增加商人的不安全感和焦虑,导致投资意愿疲软和资本外流。除了共同点之外,它最明显的不同是,前者涉及一宗命案,而后者,由王立军主导的“091专案组”挖地三尺,追溯以往数十年也未找到李家兄弟涉黑罪证,但薄熙来不在乎,用“速杀文强”的举动吓傻重庆公检法司,普遍长着贪腐尾巴的法官,在周永康嫡系,重庆高院钱锋,沙坪坝区法院郭睿的领导下,违心地顺从薄熙来,无视证据,枉法追诉,连知名律师,曾参与《刑法》有关涉黑条款起草的赵长青都不放在眼里,把李修武判了重刑,李俊则亡命天涯。另外的彭治民案和黎强案,陈明亮案也是大概如此。

官媒转述李少平的话说,最高法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将改革作为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他还介绍,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基础性重大改革举措,已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开,同时,出台《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刑事速裁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等等,对此笔者认为,这些都有略微改良的进步意义,但不是制度性的根本改革,之所以出现上述冤案,并在重庆成为“老大难”的典型,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的司法没有独立于党派之外,或者说,党组织授予官员的权力太大,大到他们可以指鹿为马,一手遮天,唯一有效的办法是彻底取消各级政法委,让法律高于任何党派,使法官真正地职业化,具体说来,在重庆的平反冤假错案年里,要举一反三,闯出一条中国司法独立的新路。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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