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青年聂树斌因“强奸杀人案”被枪决21年后,最高法院2017年12月2日终于裁定聂树斌一案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大纪元记者采访了中国当代知名刑事辩护律师陈光武律师,以下是采访的摘录:
记者:您对最高法院对聂树斌宣判无罪怎么看?
陈光武:宣判无罪,整体来说,还是好事。处理的不是很彻底。这是个张冠李戴的错案,不是疑案。现在最高法院以疑案处理,我认为是不妥当的。因为现在有大量的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案子是王书金所为,聂树斌就是一个不应该判处死刑的替罪羊。但是现在最高法院说它是疑案,是当初判决证据不好,不能认定王书金所为,搞了一个纠正。这比原来的冤杀是一个进步,但是呢,这不能反映聂树斌案子的本质。
聂树斌案子的本质就是个张冠李戴。本来是王书金干的事儿硬是加到聂树斌头上,说聂树斌杀了。但是最高法院没有认定是王书金所为,是认定聂树斌判定死刑,证据不足,存在疑点。他以这个理由翻案。而不是以聂树斌不是真凶、王书金是真凶这个为事实翻案。他是以当初聂树斌的判决证据有瑕疵,不能认定来下判决。所以这个纠正是不彻底的。
记者:作为王书金来说,他承认自己是凶手,承认现场有许多证据证明他自己是凶手。为什么这样的证据还不足以认定他是凶手呢?
陈光武:不光你刚才说的那些。主要的还是两点。一个是钥匙是王书金供的,聂树斌没供;第二个是王书金说踩了她胸部,河北说没有证据,我们提供证据,证明受害者肋骨骨折。这两点充分地锁定王书金是真凶。
但是,刚才讨论过了,最高法院没能这么做,是有考虑。从个人认为,是刚才说过的,从政治上考虑,社会风险的考虑。如果认定王书金是真凶的话,处理起来会麻烦一些,影响会更大一些。那么判聂树斌疑罪从无,政治影响会小一些。特别是对体制影响,相对要淡化一些。我个人感觉,是从这个角度,疑罪从无的思路,而不是彻底的认定王书金是真凶。我觉的他们是从这两个角度考虑。
记者:那您认为这个冤案的最大责任人是谁?
陈光武:根据现在的态势和判决书认定的情况,追责问题是非常简单的。几乎可能没有人会被抓。因为它认定的是一个简单的过失嘛,你玩忽职守啊,工作不负责任啊。这种情况,也就是找一两个处理一下子,或者是纪律处理一下子,判刑的可行性不大。但是我个人认为,如果严格按照法律办的话,侦查机关、起诉机关、审判机关、主要处理这个案子的,都应当承担责任,会被追责,甚至会被判刑。但是从目前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反映的情况看,追责的情况很难,现在有可能一个也不抓。这是我的判断。
在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下,聂树斌冤案被“平反”了,却依然被中共钻法律的空子,钻人心的空子,不遗余力的维护其“伟光正”。这是为什么?
从国际环境来看,全世界人民和政府几乎都在谴责中共的邪恶,谴责其迫害人权、活摘人体器,非法抓捕法轮功修炼者、律师、记者等等,“三退大潮”和“诉江大潮”已经覆盖全世界各地。
从国内环境看,中共的邪恶已经导致民心尽失,《九评共产党》全然揭示了中共的邪恶本质,使民心渐明,全民都在控诉中共、呼吁人权、维护生命尊严。
然而,面对国际的指责,面对人民的诉求,中共没有因为别人指出它的邪恶而真正的知错就改,也没有因为他人生命被其践踏,而发自内心的感到痛悔,也没有亡党危机迫在眉睫而深深内省,采取的却依然是想方设法的掩盖、欺骗、打压、严管。
陈光武律师说,“聂树斌案子,大家都非常清楚。他不是体制内推动,他100%的是社会的力量在推动。”他还回答记者说,“全国的法学家、法学院的教授、全国的律师,还有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凡是知道案情的,都坚持呼吁聂树斌是无罪的。这在中国的法律史上是没有过的,所以它是第一次。这个大家不会有异议的,官方媒体都是认可的。那为什么是最后一次呢?我个人的看法,因为现在国家对舆论的管控越来越严格了,在网上发帖,推动案件,已经要被限制了。律师参与案件的围观、围堵,造舆论,扩大影响,已经有明确规定会受到处罚。所以,假如再有像聂树斌的案子,律师也没有办法通过舆论来调动全国人民的力量来关注,来围观,来呼吁。所以,我说聂树斌案子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由此,再一次证明,中共的邪恶本质不会因世界而改变,也不会为人民而改变。任何团体、任何个人,不要幻想改变中共的基因,善的选择,就是抛弃自身被中共埋下的基因。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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