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22日讯】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日前在江苏扬州中院开庭。值得关注的是,任润厚3年前已经死亡,如今仍旧要被追赃。这被认为是北京当局警告中共贪官,一旦被查处,就算死了也要追到阎王店,不可能一死了之。
6月21日,陆媒报导说,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于2014年8月29日落马,在被宣布调查仅1个月后,因病死亡,死亡近3年后他的案子开庭,出庭的是利害关系人任瑞媛、袁野。
任润厚被指于2001年至2011年,担任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省副省长期间,涉嫌受贿人民币198.505549万元;涉嫌贪污人民币69.16738万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计折合人民币1209.900337万元及部分外币、物品,总计1477.6万赃款。
法院裁决,没收任润厚赃款总计人民币1477.6万元。贪官死亡后仍被开庭审理,并追缴违法所得,引起舆论聚焦。外界发现,类似的“大老虎”还有中共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
徐才厚的案件与任润厚有所不同。徐才厚死亡时,他的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在此之前,徐才厚被开除中共党籍、军籍,并被取消上将军衔。不过,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死亡。根据中共刑法规定,对已经死亡的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仍旧收缴其非法所得。
任润厚案未能进入司法程序,所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与徐才厚一样,任润厚死亡后,也被处理违法所得。
陆媒对此评论认为,对死亡贪官违法所得进行追缴,也是在警告那些以为一死了之的贪官们,即使死了也要被追赃。
自中共十八大习近平、王歧山反腐“打虎”以来,中共官员“自杀”死亡案例不断增加,各种死法扑朔迷离,但大多草草收场。
有观点认为,这些贪官离奇“自杀”后,不但有利于消除罪证、保护同僚,而且能够保护家属的既得利益。因此应该对自杀官员继续一查到底,深究其自杀背后的原因,这样才能让所有贪官无所遁形。
(记者李文馨报导/责任编辑: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