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10月25日讯】“拦截搜身”的执法措施是一个争议性议题,纽约市在该政策的实施上也是不断反复。这几年,一些团体陆续提出意见,要求警察在拦截问话和搜查时按规则行事。有市议员提出相应的“知情权法案”,不过后被搁置。今天,民间团体敦促市议会还是要尽快通过。
“知情权法案”(Right to Know Act)主要包括2个法案,一个要求警察在仅凭怀疑拦截搜身时,需要先征得对方明确的同意。另一个法案要求在拦截搜身或对住家进行搜查等情况下,警察需说明自己的身份及相关理由。
纽约市在前市长彭博时代开始实施“拦截搜身”,白思豪当选市长之初放弃了这个政策。不过2015年上半年纽约市谋杀案件一度破纪录,促使警局恢复了这一做法。
因为警方拦截的大部分是非裔或拉美裔,一些团体敦促立法监管警察执法,希望他们已经努力争取将近5年的法案,能在今年市议会休会前得到通过。
“警务改革社区联盟”发言人Anthonine Pierre(Communities United for Police Reform, CPR):“我们知道这是不能被接受的,如果警察不亮名身份、不说明理由就拦截搜身,这是违宪的。”
不过,纽约市议会对此法案的态度从最初的积极推动,到后来搁置法案;连法案的领头人市议员多利斯(Ritchie Torres)和雷诺索(Antonio Reynoso)都不再现身相关活动。年前,白思豪也建议市议员推迟相关立法。
而另一方面,根据纽约市警局对媒体通报的信息,近日不同分局都有警察因为执法时的不当行为被逮捕和指控。
新唐人记者李兰、奥利弗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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