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民告官”案爆增 江泽民成千夫所指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2日讯】据中共此前披露的数据,2016年大陆法院受理的“民告官”行政案达到22.5万多件,创下历史新高。另外,在中共尚未公开的焦点“民告官”案件中,目前已有超过20万的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向两高递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状。有律师呼吁北京当局,尽快对千夫所指的江泽民立案。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公布的信息显示,自2010年至2014年,大陆法院每年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数在12万件至14万件之间,2015年和2016年都突破22万件,2016年更是达到历史最高峰,有22万5485件。

位于美国马里兰州的亚太法学中心的孙远钊先生,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中国“民告官”行政案件的大幅增长,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民众法制观念的增强,尤其是一线城市居民的维权意识,相对其它地方更强一些。

旅美中国学者谢选俊则指出,维权就应该靠行政诉讼,而不是上访。中国老百姓的民告官案例增加虽然是好现象,但他们胜诉的概率还是很低,因为中国的司法系统是被中共控制的,没有独立性。

另外,从2015年起,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掀起了一波“诉江大潮”,至今已有超过20万人,实名控告中共前党魁江泽民违法迫害法轮功。今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当天,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还公布了“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连署活动”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12月初,已获得全球31个国家、超过260万位民众支持响应“诉江大潮”。

不过,当局至今对此没有任何表态,也基本未对此立案。

中国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江泽民集团套在大陆法轮功身上的刑法300条“破坏法律实施”罪名,纯属捏造。因为从世界范围来讲,没有一个笼统的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也没有一个国家专门针对宗教群体去设立一个罪名。

“其实只有政府当局中有很高权势的人,他们才有可能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学员他没权没势不可能去破坏法律实施。”

张赞宁律师认为,最高法院规定有案必立,而宪法赋予任何公民都有权利控告江泽民的罪恶,最高法对于法轮功学员的控告没有立案,是执行中的一个错误,也不符合法治精神。

对于法轮功学员的诉江案,赵紫阳秘书鲍彤也曾呼吁:“法院要有担当,敢受理。如果法院没担当,不敢受理,那就不叫法院了。所以像这样的事情,我认为理所当然应该重视,应该进入法律程序。”

(记者陈远辉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