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1067:五星连珠强国梦,变法逆天悔成空(中)
上一章讲到:1067年10月8日~11月8日凌晨,五星聚于太微垣星区。这个在整个华夏和世界大部分地区都能看到的亮丽天象,除了对应前任天子宋英宗之死,还对应中华出盛世——可惜,由于宰相和天子逆天而为,毁掉了这层天数注定的辉煌。
(接前文 逆天而为痛悔迟38:1067年──五星连珠强国梦,变法逆天悔成空(上)(点击这里) )
6. 顺天变法,怎成逆天?
《史记‧天官书》:“五星聚合,是天下变迁之兆……五星聚于东方,利于中原之国……五星跟从水星而会聚于一个星区范围,其下对应之国,可以变法而强国,使天下臣服。”[1]
1067年10月五星聚于东方,跟随水星进入太微垣星区,显然是中原之国北宋变法强国之兆。在这个天象下,20岁的宋神宗即位还不满1年,他雄心勃勃,自然地谋求变革,改变朝廷财政亏空、国力疲弱的现状,以实现他富国强兵、收复失地的远大抱负。
神宗遍观国内能臣,在外地为官的王安石名望很大。1068年四月,神宗招王安石入京,君臣二人很是投机,但是王安石的变法思想,却受到朝廷重臣、名臣们几乎一致地反对。
看到这里,可能读者忍不住又要问了,其实上一篇的读者留言里,就有人在问:王安石变法,不是顺天象而动么?怎么又成了逆天了?
对王安石变法,当代研究文献浩如烟海,深究细节没个完——只有跳出其中,抛开细枝末节,在宏观上观其大略,才能看到真相;再结合天象、天道,才能深入看到它的本质——而这个本质的揭示,一定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因为天象、天道、天纲在人间的展现,打宋朝就失传了。
7. 巅峰论战,王安石v.s.司马光
1068年黄河在冀州一带决口,黄河以北地区大旱。国库亏空,有人请求皇上在南郊的祭祀典礼,免去给百官的常规赏钱。神宗过意不去,招司马光、王安石等人商量。司马光赞同,认为国家有难,大臣应当做出表率。王安石却说:“国库不足,是没有善理财的人。善于理财的人,百姓不用加赋税,国库就会充盈。”
司马光一听就急了:“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天地所生财、物,不在百姓手中,就在官府国家手中。王安石要巧立名目掠夺百姓,比增加赋税害处还大。当年桑弘羊欺骗汉武帝说的就是这话……”
当代中共红朝对此的代表性评论是:司马光僵化不懂经济,不懂得“提高生产率、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就能创造更多财富”,而王安石思想太超前,具有现代经济学思想……
当然,也难怪这些学者,因为在红朝一贯的口径是力挺王安石,唱反调要担学术风险。抛开中共洗脑式的教育,大家想想:脱离历史时代、不合时宜、不切实际的思想,是好思想么?在古代当时的条件下,小农经济的生产周期就是那样,快不了,提高资金周转速度的前提是提高生产力,在没有技术革命的时代、生产力就是维持原样,社会财富只能像以前那样缓步增长,财富不可能靠变法的花样创造出来。所以司马光的宏观视角,是非常准确的,这也就是司马光的预言成真的原因——也得到了实践的检验。
8. 国库极大丰足,变法极其失败
王安石变法,给北宋国库带来了极大的财富!国库由空变满,新建的32座内殿库也堆满绢缎,又再造新库。甚至到了北宋亡国之君宋徽宗时代,还在用着神宗变法时期积累的财富……王安石变法先理财“空前成功”,真是没增加赋税,就“国用饶”!?
但是在另一方面,全国怨声载道,百姓,特别是基层农民,痛苦不堪。因为各种新法,增加了各种名目的钱、劳役,百姓穷人苦不堪言,有人为了逃避苦役,截指、断腕,很多人破产逃难、沦为乞丐,很多流民到了京城,“上访”告状也没用,王安石对此不屑一顾,只认他想像中的宏图大业。面对各地百姓被新法所害的结果,他甚至说:“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
邪恶的标准v.s.天道的“标准”
遵循红朝口径的学者说:王安石的变法措施,其实挺好的,就是那些执行的官员,贪图私利和政绩,把变法搞坏了。甚至有人说“经是好经,被人给念歪了”,而且拿出“著名的《青苗法》”为证:官府在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贷款给农民“青苗钱”,百姓不用去借民间的高利贷了,向政府借钱,等庄稼收成了,连本带利还钱给政府。贷款要有担保人。还不起,担保人必须还。还是还不起,罚做官府的苦役。
听起来挺好啊!利息多少呢?过去中共的教科书秘而不宣,现在学者也都讲出来了:年利息20%!但是实际执行中,地方官员们追求政绩,变为半年息20%,一年放贷两次,达到40%!而且强迫摊派贷款,甚至让不缺钱的人也来贷款,还让有钱人来担保。更有官员创造性地发展了“王安石主义”,把利息涨到了70%以上!虽然地方官员创造性的发挥,不是王安石的本意,但是实质上得到了王安石的默许,铁腕的王安石知道这些情况,一直放任着。
读者很自然地被吓着了:这不是强放高利贷么?最低的20%,比当今买房贷款的年利率高几倍,谁借谁破产!用现代法律来衡量,也是典型的高利贷,现代生产力这么发达,一般百姓都不敢借这样的高利贷,何况古代生产力那么低?
但是有很多红朝学者,这样给王安石辩解:你们知道当时民间借款高利贷的利息么?100%甚至200%,王安石新法定的20%的利息,低多了,比那些高利贷好多了!当时借民间高利贷肯定破产,只是借的人不多,没造成社会影响。王安石打击民间罪恶的高利贷,有啥不好的?
大家再想想:民间罪恶的100%、200%利息的高利贷,是很罪恶的标准,为什么要和很罪恶的标准比?比很罪恶的标准好一点,只是脱离了很罪恶,还没完全脱离罪恶啊!都是罪恶,基点在罪恶上。
红朝唱同王安石20%利率的人,如果你们或者你们的亲人有房贷,把你们家族房贷利率蹿升到20%,你们还叫好么?你们会想方设法造出一套“理论”,去说服亲人为20%的“房贷”利率叫好么?现代生产力比古代高多少倍,都承担不起20%的高利贷,为什么要为王安石变法20%的基准利率叫好呢?这就是被红朝洗脑后,认同了逆天的、错误的标准。
那合乎天道的利率应该是多少?在小农经济的古代,历史上有盛世的宝贵经验,给后世提供了智慧和借鉴。历史上的盛世,前面讲过,都是顺天而行,符合天道的。汉朝轻徭薄赋的时代,实行“十五税一”,就是年税收是田产的1/15,甚至减半为1/30,造就了文景之治的盛世。当然,天道没有定下人间税率的“标准”,是那个利率符合了天道。如果王安石参照历史的经验,按1/15,即6.7%,而且愿意贷就贷,不贷也不摊派,如果这样变法,既符合历史规律,又合乎天道,一定是天下大治!
为什么符合历史规律,就是合乎天道呢?因为天象是天定的,天象直接展现天道,天人合一,天象与历史发展精妙对应,天象带动历史发展,所以历史也是天定的,历史的盛世是符合天道,顺天而行才出现的。
用这个标准对比,王安石20%的利息在根上就是罪恶,违背历史规律,逆天害民!官员强行发放贷款就更罪恶。其实不止这一个《青苗法》,王安石的变法基本都跟钱挂钩,利息基本都定在20%,根子上都是罪恶的标准,是逆天的。
新法诞生,天变山崩
王安石的《青苗法》强行出台,遭到了上上下下的反对。前面我们讲过:北宋是一个富庶的社会,藏富于民,穷苦得买不起青苗的农民比例并不大,每年因为在青黄不接时借高利贷,最后破产卖身为奴仆的人并不多,所以社会才富庶稳定。
王安石做地方官时试验过青苗法,在少数赤贫的农民身上获得成功,却要把这个“针对个别赤贫者的成功经验”,复制到差不多整个农民群体头上(手下人大力摊派,王安石默许),这是强行勒索,能不激起民怨么?正义的官员能不为百姓说话么?
可是王安石一意孤行,宋神宗被完全蒙蔽……不久,首都出现了一次极为罕见的大风暴,大白天漆黑如夜——这种极为罕见气象,就是最低的一层天象,太阳象征天子,太阳完全被乌云风暴遮蔽,表明天子被一群权臣完全蒙蔽了。
当时人们已经不懂天象,但是都知道这可能是天谴来了,很可能是新法招来的天怒,因为天子没有别的过失。有人以此劝说天子,但是宋神宗总是被王安石说服。
不久又传来消息:华山有一处山体崩了!敬天畏神的古代,人们自然地认为这是严重的天谴,并且都和王安石的新法联系起来,可是王安石巧妙反击——
逆天的口号:天变不足畏!
王安石面对天变,面对沸沸扬扬的反对声,不为所动。王安石一党人甚至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2]。
中国文化讲天人合一,古人都敬神畏天,谁敢逆天啊?天子更得顺天而行,做逆天之君还了得?王安石作为宋神宗的老师,他教导年轻的天子:“天变不足畏”,让天子和他们变法派,不怕天象灾异的警告,这是典型的逆天,引起轩然大波,大臣纷纷向皇帝进谏。而王安石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他洋溢着创新诗文为诗坛独步,口才极佳,能言善辩,神宗还是听他的。
“天变不足畏”,这在相信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古代,等于向天宣战一样,和当代无神论的“人定胜天”如出一辙。所以,中共文革内乱时期,王安石才成为“历史上正确路线的代表”,被大力推崇,其实是中共在找历史的帮衬。而今,当代红朝很多学者,还在沿袭文革的这一文化精神,盛赞王安石这个不信天命的“进步”思想,而一直提倡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时却不敢提及了。细细想想:为什么王安石带着天子和国家碰得头破血流?惨痛的实践,在打谁的脸?
天降灾祸,恶法人祸
王安石1069年开始推行新法以来,就《青苗法》一项法令,大比例的基层农民,就被夺走了20%的青苗钱。在城市,先后推行均输法、市易法,与大中小商人、商贩争利。不但强买商品、垄断货源,垄断价格搞批发,还搞零售,政府人员上街营业,水果蔬菜,无所不卖。神宗觉得很丢人,王安石不以为然,只要赚钱就行。结果市场萧条,官方卖什么什么贵,品质还次,官营的食盐掺沙子……民间工商业被重创凋零,王安石又向商贩们开放国家贷款,年息20%,商贩们不借没法活,借了没法还,到神宗末年,商人所欠的市易钱,仅利息就达921万贯。[3]
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大陆生活过的人,可能会想到:王安石这样的改革,和红朝当年计划经济的商业国有、市场萧条很相似。有外国学者指出:王安石变法是历史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尝试。如此,大家更能明白:为什么红朝那么盛赞王安石。
新法不断推出,不断压向百姓,变相要钱,民间苦不堪言,已经有局部的造反民变了。
1074年大旱,十个月不下雨,庄稼绝收,农民逃荒都困难,因为是被迫按《青苗法》借官府的高利贷,官府不许逃荒,必须还钱!
过去的皇帝,不光是明君,就很一般的君主,在百姓遭天灾时,都要免税,甚至无偿放粮救济。而王安石变法,贷款本息不免,必须偿还官府!这里我们看到:新法暴露了凶恶的面目。
宋神宗、王安石如此逆天而为,这些天灾,古人会本能地认为是变法招来的天谴,只有被近代无神论灌输,敢“征服自然、不信天理”的人,才会视之为迷信,才把这些天灾解释为:“巧了呗”!
《流民图》:感天动地,天人合一
当时京城的门吏郑侠,冒死“越级上访”,以加急文书的方式,向宋神宗进献《流民图》。画的是农民因天旱破产,戴着脚镣砍树,做苦役偿还借朝廷的高利贷。郑侠在奏疏中说:“微臣在城门上,天天看见为变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携塞道,斩桑拆屋,横死街头……恳请皇上废害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若废除新法十日还不下雨,请‘将臣斩首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
精诚忠言,苍天可见!
神宗被震撼了。在太皇太后和皇太后声泪俱下的劝谏下,神宗下诏暂停青苗、免税、方田、保甲八项新法。三日之后,天降大雨,旱情立解。王安石罢相。
现代红朝一些学者再次自圆其说:让他碰上了,就该下雨了,“巧了呗”!
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第十四章 古刹与天象的见证:正法兴,国运盛》中,我们提到了中国古代十几次大治之世,那么为什么古代那些盛世君王,都是顺天而行、体恤百姓的,都有风调雨顺、天公做美的生态环境?也是太巧了么?为什么宋神宗、王宰相,上应这么好的天象,逆天而为得到的是频频的自然灾害呢?最后宋神宗把命都精确地搭进天谴里去了,也都是“太巧了”?
9.神宗再逆天,夺命看天谴
王安石虽然罢相,但是留下了一帮变法的党羽,大部分都是留名在《宋史‧奸臣传》里的小人。在这些人的忽悠下,神宗又渐渐地恢复了那些新法,并以“伪装加急文书”之类的罪名,把郑侠贬到外地。最后郑侠几经王安石党羽的迫害,被整死了。
天象的警告,百姓都懂,神宗在王安石“天变不足畏”的教导下,故意不懂;人间的劝谏,神宗在王安石“人言不足恤”的教导下,故意不听。天子如此逆天,等待他的只有天谴。
图39-2:1085年3月31日21时,荧惑守心,次日宋神宗应劫而亡。
元丰八年(1085年)正月初一(1月29日),执掌天罚的火星,进入了氐宿深处。在《第一章 南北朝:荧惑守氐,贼臣谋逆》中,讲过《汉书‧天文志》说:“荧惑入氐中,氐,天子之宫,荧惑入之,有贼臣。”
天子的天劫开始了,这一天,宋神宗再次病倒。朝廷的新年朝贺都免了。神宗一病不起,再也没上朝。
贼臣也出现了,神宗立的皇太子只有九岁,神宗的两个亲弟弟觊觎皇位,当时,大权在握的次席宰相蔡确等人欲立神宗的弟弟,让开封知府蔡京准备好了一队人去劫杀宰相……可惜没得逞。
3月19日,火星来到了心宿的头顶,近距离犯心宿,这是天子病体最难熬的时候。天变临头,神宗不再信王安石的“天变不足畏”了。第二天,神宗派官员去祭天地、宗庙、社稷、百神,为神宗祈福[4]。
3月31日21时,荧惑到了守心的时刻。4月1日神宗毙命,距离荧惑守心的时刻不满1天。逆天而为的天子,天子如此准确地应验天劫,被红朝“人定胜天的无神论”洗礼的人,是不是还会说:“巧了呗”?(未完,待续)
注释:
[1]《宋史‧司马光传》:执政以河朔旱伤,国用不足,乞南郊勿赐金帛。诏学士议,光与王珪、王安石同见,光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也。”安石曰:“常衮辞堂馔,时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世急务,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尔。”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
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争议不已。帝曰:“朕意与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
[2] 《宋史‧王安石传》
[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五十一》
[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六十三》@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王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