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2月03日讯】根据2017年台湾并购白皮书资料,中国和香港,成为来台并购主力,泛陆资比重,从2014年的25%,大幅攀升到2016年的40%,尤其近年发现,不少陆资,以非法的方式,绕境来台,躲避主管机关监理,为的就是:抢夺企业经营权,也重创台湾证券交易市场秩序。今天的陆资侵台大追查,我们为您拆解 陆资染红台湾股市的手法。
台湾证券交易市场,出现三四年来罕见热潮,不过就当台湾拥抱资金来台,金管会在2017年5月,查获首宗非法陆资,绕道台资券商,香港银行子行下单,大买台湾上市公司股票,点燃市场警讯。
记者 赵庭誉:“陆资要进入台湾市场,合法方式必须向经济部投审会递件申请,如果要投资上市柜公司股票,持股比率高于10%,就必须依法进行申报。加上中国银监会规定,陆资来台须透过核准管道,不只额度有上限,也不能投资敏感产业,可以说层层把关。而近期就有非法陆资,大行其道,瞄准台湾法规监管漏洞,以假外资身份,偷渡来台。”
丰银投顾分析师 翁伟捷:“它在没有任何的营收表现有比较明确的爆发性成长的过程当中,它的股价竟然呈现一个比较大幅度的上扬,那再加上整个筹码面有集中的一个状况,那么我们就会判断说,其实这间公司是不是在背后,有人去做人为的刻意炒作。”
陆资隔海掌握台股市场,不是危言耸听,以去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大同为例,2016年9月到2017年3月,不明人士引陆资炒股,股价从不到5元(4.79元,2016.6.24),大涨5倍最高来到20.65元(2017.2.10),随后迅速崩跌,影响主力就来自神秘资金!
从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状况,有多个账户,设在香港,高达24.27%的外资持股,最终受益人是“不明股东”。金管会耗费数月追查,发现部分账户操盘手,指向上海建商大老。如今甚至还有11.4%的外资,背后受益人身份不明。
馥咏德章法律事务所律师邱柏青:“像我们实务上常见的方法就是,它一直叠好几层的架构,实际上的人头可能是台湾人或者是台湾公司,可是他们后面的资金,可能透过了好几层,去做投资,那这些可能都是来自于陆资。它通常就是规避那10%的持有股份,让它每一个名字都不容易被查出来。”
财经专家徐嵚煌:“所以你从大同的经营权之争,你可以看到,市场派有很多的资金,就是用这样的方式,去规避不让你看出来它背后的人是谁,是金管会往下查,才发现说,这些市场派的资金,后面疑似是中资。”
陆资染红台股,侵吞经营权有迹可循!专家指出,第一步,陆资会先在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开立专户,摇身一变,以合法外国机构投资人(FINI)身份,隔空操盘买卖台股。第二步,以地下通汇,将资金分批汇入台湾,联手台湾在地俗称“丙种金主”的地下钱庄,以股票质押方式,杠杆操作,收购股权;第三步,为了规避主管机关追查,陆资可能在集中市场上,以对价交易方式,交易给内资人头账户,好将陆资洗白,最后左右公司重要议案,进入董事会。
常和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许博森 :“炒作股价只是其中一个我们可以想见的一个意义,最重要的目的它可能是在于,取得台湾公司上市柜的一个,上市柜公司的一个经营权,或参与经营权的一个运作。”
馥咏德章法律事务所律师邱柏青:“所以如果市场派,如果挟带的大量的资金的话,或者是它有资金的优势的话,包括来自中国大陆的资金,其实它很快的可以,突如其来的,我在市场上,公开收购,一下子收购这么多股票的时候,而我的经营者没有发现,很容易我就可以取得经营权。”
根据证交所资讯,台股上市柜公司,企业股价低于净值(P/B比低于1)的公司,就有140家,董监事持股比率,低于10%,超过三百家,其中不乏握拥技术,或大批土地厂房的“资产股”,例如中石化(2.76%)、南港(3.65%)、泰丰(8.48%)等公司,董监持股偏低,可能成为下手目标。专家推估,陆资藉由杠杆操作,上柜公司,只需花3到5亿元,就能拿下;一般上市公司,也只要50亿元左右,就能有效撼动经营权。更攸关台湾产业、国家竞争力。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张振山:“规范方式,应该说我们最近对陆资,有加强宣导说几个方向,一个是你要走正常的管道,也就是我刚才提到的,你要走QDII的管道,那第二个,就是我们的外资的申请,登记表格呢,是有特别增列些,你不得为陆资的声明。”
为了遏止不当陆资,金管会强化管理措施,加强宣导,但事实上,就怕流于形式,成为道德劝说。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非法陆资处分,罚金上限只有60万元,几乎毫无吓阻作用,即便勒令陆资出清持股,但欠缺事后追踪,陆资依旧可能藉由人头户,转手交易,后果不堪设想。
常和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许博森 :“我跟哪几个人谈好了,我抛出去的股票就接走,就接走,所以事实上来讲,它并没有退出台股的市场啊,我已经把我的股票抛售掉了,我两手空空没有问题,但是却藉由所谓的借尸还魂,或者用另外一个形式存在于台股市场,更逃脱了主管机关的一个监理,这种情况,我相信在最近的一些实务上的案子,已经屡见不鲜。”
专家建议,针对来路不明资金,应该严加监管,比照国际间洗钱防制法相关规范,对最终受益人进行揭露。
财经专家徐嵚煌:“跟我们金管会有关,跟我们公司法有关的是,都是你未来有很多都必须要揭露,这个账户、这个资金,它的公司它的最终受益人是谁?”
馥咏德章法律事务所律师 邱柏青:“让他们去诚实的去申报,他们大股东背后的资金,让如果你不能查询的时候,你应该要透过我们国内的组织,或者我们国外的组织,去调查它资金相关的来源。”
经济部投审会执秘张铭斌:“我们会再把陆资的部分,会做一个区分,就是由现在的,陆资外资就两个二元的这样一个分法,会改成三元的分法,也就是说外资里面,如果是陆资比重达到一个相当,比如说10%就重大影响力的话,即使是外资的身份,我们会做一个比较加强的一个控管。”
陆资资金再不设防,台湾国家安全,亮起红灯,经济部投审会研拟修正相关办法,对陆资持股比重高于10%,或具备控制力的外资企业,将以“准陆资”加以看待,但如何解决层出不穷的人头户交易,以及假外资资金,还有待主管机关,拿出确实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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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采访 沈唯同/摄影剪辑 高健伦 陈辉尧)
(责任编辑:卢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