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10月03日讯】大陆女星范冰冰利用“阴阳合同”偷逃税款,被中共税务部门判处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总共8.8亿元人民币。
大陆女星范冰冰涉“阴阳合同”逃税案神秘失踪4个月后,中共官媒终于公布范冰冰涉案细节,指称范冰冰个人偷逃税730万元,范冰冰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范冰冰在指定限期内缴纳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总共8.8亿元人民币,如果逾期不缴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范冰冰随后在微博上表示,接受有关部门的决定,将“克服一切困难”缴纳有关罚款。
新唐人记者李博文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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