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疫苗管理法草案未保障受害者挨批

【新唐人2019年01月18日讯】再来关注中国的消息。中共全国人大出台的《疫苗管理法(草案)》,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到2月3号截止。 该草案备受社会关注,但不少毒疫苗受害儿童家长反映,对草案感到失望,因为他们呼吁立法已经十多年, 该草案却不采纳他们的意见,没有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大陆毒疫苗事件频发,上周江苏金湖县又传出给孩子接种过期疫苗,引发家长走上街头大规模抗议,遭到镇压。

因此目前正在征求公众意见的《疫苗管理法(草案)》备受社会关注。该草案称,将对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过程,根据风险程度制定详细保护措施。但由于该草案没有保障受害者的权益,让毒疫苗受害儿童家长表示失望。

河南辉县疫苗受害儿童家长李新:“孩子打了这个针以后,很多致残致死,而且致残他这个花费巨大, 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家庭来说难以承受,但是政府在立法的时候,根本不听取我们这些受害者的意见,打了疫苗出了问题,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来保障这些受害儿童的合法权益,像成立疫苗风险补偿基金啊、要由第三方来给孩子做疫苗致害的鉴定啊。”

毒疫苗受害儿童家长表示,他们呼吁立法已经十多年, 该草案却不采纳他们的意见,对毒疫苗受害家庭没有任何帮助,只是应付社会大众。

宁夏银川疫苗受害儿童家长王金凤:“要求孩子能够前期救治,后期保障,疫苗一旦发生问题或者是造成孩子残疾,能够尽快地、尽早的给孩子救治,把伤害降到最低。但是我们在这个草案上面,没有看到有关后期的保障。”

《疫苗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活动,将到2月3号结束,据《中国人大网》公示,截止到1月18号中午,公众意见数已经高达788笔,远高于其他正在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

新唐人记者熊斌、施宜君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