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吸取胡锦涛教训?最新三招架空政法委

【新唐人2019年01月28日讯】近日,中共发布最新“政法工作条例”,对中共政法系统进行大幅整顿、调整。外界分析,从条例上看,习近平吸取了前任胡锦涛当年的教训,用三招架空了政法委,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时代的“第二权力中央”,已不复存在。

政法委职权被剥离

中共官方日前下发了一份《政法工作条例》,从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以及监督责任三个方面,对政法委的权力进行大幅限制,引发外界关注。

舆论普遍认为,习当局此次从三个方面,对政法委原有的职权进行剥离,架空了政法委。

其一,条例中明确指出,“政法委需向中共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这意味着中共以“党内法”的形式,确定了政法委必须向中共最高领导人汇报请示的体制。

胡锦涛时期,权力被分配在中共九常委手中,时任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无需向胡锦涛汇报工作,导致政法委权力过大,甚至成为一个独立王国。

胡锦涛执政的10年,是中央政法委权力和许可权恶性膨胀的10年。胡要想指挥公检法时,因为中间隔着一个身兼政法委书记的政治局常委,而受限于所谓的“党内分工”。

相反周永康在担任政法委书记期间,不向胡锦涛请示,而直接干预司法。如今,当局明确政法委必须向最高领导人汇报,显示习近平正在吸取胡锦涛的教训,彻底解决政法独大、政令不通的弊病,以防止被政法委架空。

其二,条例中指出,政法委与法院、检察院处于“并列级别”,最高法最高检直接向中共中央汇报,这意味着政法委将无权再指挥法院、检察院办案。

同时,这也改变了周永康时代,政法委各成员形同政法委下属部门的权力格局,从权力上“矮化”了政法委。

其三,被剥离了“下属”的政法委,其职能已不同于以往,只是一个协调机构,而非权力实体。

“条例”中规定,政法委仅限于发挥统筹协调、协助督促等职能作用,无权插手干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内部事务。这意味着周永康时代的“第二权力中央”已不复存在。

政法系统遭整肃

周永康自2007年起成为中共政法委书记,负责掌管警察部队、民用情报系统、武警部队和公安、检察等司法部门,在他主政政法系统期间,维稳经费首超军费。

政法系统对中共财政、军事和外交上形成三位一体的控制,政法委还把持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成为中共的第二个权力中心,令中共体制内出现独特的“跛脚鸭”现象 。

2014年周永康落马,海内外舆论普遍认为,周永康执掌政法委造成大陆法治建设大倒退。随着周永康的垮台,习近平对政法委的整肃也不断深入。周在政法系统内培植的高官纷纷被清洗,各地政法书记也纷纷被削权、不再担任省委常委。

(记者罗婷婷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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