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效应?大陆明星纳税3人超千万

【新唐人2019年02月14日讯】自从中国女影星范冰冰逃税被查后,中国影视明星们的高收入与高税收的问题就成为舆论界津津乐道的话题。本周二,中共官方公布纳税大户名单,张艺兴、杨幂等影视明星的工作室均上榜,其中有3人纳税额更超过了千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陆媒报导,浙江省东阳市官方微博“东阳发布”,2月12日公布了该市2018年纳税大户企业名单,诸位影视明星工作室的纳税情况,成为了大众媒体特别关注的对象。

榜单显示,男歌手、影视演员张艺兴为法人代表的东阳横店张艺兴影视工作室纳税额高达1913.62万元,女影星杨幂为法人代表的东阳横店杨幂影视工作室纳税为1553.33万元,景甜为法人代表的东阳横店景甜影视文化工作室纳税1043.73万元。

若根据去年有关监管机构发布的补税通知所作的规定,明星工作室交税比例至少为总收入百分之21,则可估算出张艺兴的横店工作室去年的收入超亿元。

这份纳税名单上还包括其他一些一线明星的纳税情况,其中比较有名的是:华晨宇纳税792万元;迪丽热巴纳税666万元;鹿晗纳税634万元;秦俊杰纳税560万元;刘涛纳税548万元;靳东纳税533万元。

此外,在东阳市纳税十强中,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3.26亿元纳税额位居第5;曾制作出品《琅琊榜》、《欢乐颂》等热播电视剧的东阳正午阳光有限公司以1.288亿元的纳税额位居第9;《延禧攻略》的出品方位列第13,这些公司的纳税均超过了亿元。

值得指出的是,这份榜单所列出的纳税数额,并不包括过去补交的税额。

自从去年6月份范冰冰被踢爆涉嫌签“阴阳合同”逃税而被调查后,影视圈便风声鹤唳。虽然最后范冰冰免去了牢狱之灾,但她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起来超过了8亿。此后,整个中国大陆影视圈、舆论圈边处于风声鹤唳之中,自查补税、舍财消灾的热潮随即蔓延。

据今年1月底中共官媒的报导,从2018年6月开始至9月的4个月时间内,超过100家注册地为霍尔果斯的影视公司申请注销,其中包括徐静蕾、冯小刚等多位知名艺人担任法人或持股的企业,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10月至今年1月的3个月内,中国大陆娱乐圈自查报税缴库高达人民币117.47亿元。

(记者竺颖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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