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被抓前企图外逃 被王岐山一句话堵死

【新唐人2019年02月27日讯】日前,由中共政法委主导调查的“最高法卷宗失窃案”发生大反转,外界认为,这是江派政法系对北京当局的一次反扑,暴露出中共高层斗争激烈的现状。有分析指,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虽已落马,但江派在政法系部署的爪牙仍未被全部清洗,仍在暗中搅局。近日,有关周永康被抓前与习近平王岐山较量的内幕,再次被媒体翻炒。

周永康向习、王做检讨

据《周永康与薄谷开来》一书披露,习近平当局准备公开审理薄熙来后,周永康大惊失色,立即去找王岐山和习近平做检讨。

周永康喋喋不休讲了3个多小时,最后说,自己退休后精神和身体很差,患了严重的抑郁症,申请到澳洲、加拿大等国养病,并保证自己会按期回国。

习近平沉默不语,王岐山幽幽地回了他一句话,说此举“恐怕多有不便”。周永康闻言,面色有些不悦。

王岐山接着说,法轮功学员已在澳洲、加拿大、美国和欧洲等西方国家,都向法庭起诉了你和政法系统的一些官员,你知道西方国家实行司法独立,政府不能管法官判案。你一旦到了那些国家,又没有外交豁免,法院给你送一张传票你接还是不接?法庭去还是不去?这不是很大的麻烦吗?

周永康被王岐山一席话说得张口结舌,无言以对。由此,习当局杜绝了周永康出逃之路。

2013年12月,周永康被秘密调查;2014年7月,周永康案被正式公布;2015年6月,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

周永康迫害法轮功上位

1999年7月,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一意孤行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同年12月,与曾庆红同为石油帮出身的周永康,被江泽民提拔为四川省委书记。

周永康到任后,立即大举布署镇压法轮功,为其累积政治资本。致使拥有近亿人口的四川省,成为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分之一。

由于周永康迫害法轮功手段残忍,江泽民大为满意。2002年12月,毫无公安、政法工作经验的周永康又被江调任中共公安部部长、随后兼任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对法轮功的迫害变本加厉。

中共17大,江泽民又把周永康塞进中共政治局常委,接替罗干政法委书记的职位,周此后成了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直接代言人。

周永康追随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的恶行,被海外法轮功学员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告上多个国家法庭。截至目前,周永康已在美国、加拿大、法国、澳洲等国家被法轮功学员起诉。

此外,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苏荣等50多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也在全球30多个国家及地区被法轮功学员起诉。

中共官员揭周永康活摘器官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事实上,周永康最大的罪恶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但这个罪行一直被中共掩盖。

当年3月15日,中共原卫生部副部长、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曾揭露周永康涉及人体器官移植黑幕。

当日,黄洁夫在香港《凤凰卫视》节目中透露,中国大陆取消死囚器官移植,与周永康落马有关,周永康涉及“器官移植利益链和器官来源”。

黄洁夫在节目中称:“周永康是‘大老虎’,周永康是我们政法委书记,是原来的政治局常委,这个大家都知道的。报纸天天在这讲他的背景的。那这个死囚器官的来源在哪里,这不是很清晰了吗?”

因为当时黄洁夫指控周永康的时机敏感,外界认为,黄洁夫可能是在为当局公布周永康活摘器官牟利的罪行试水。

对于周永康参与活摘器官的罪行,2015年4月21日,中共党史学者辛子陵接受《大纪元》专访时说,“如果没有高层的批准,他怎么可能说这个话呢?那不可能的事!他还是个政府官员嘛!”

辛子陵还提到,早在2011年,温家宝与周永康曾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问题,在政治局进行激烈争执。

辛子陵描述当时的场景说:“上届温家宝总理跟周永康为法轮功问题在政治局吵起来了,温家宝说:‘你活摘人体器官连麻药都不打,这是人干的事情吗?我们到现在这个问题还不能面对、还不能解决,你对人民怎么交待?’党内包括上层,很多人都主张解决这个问题,不能把镇压法轮功的问题做为江泽民的遗产一代一代传下去、永远这么镇压下去,这还得了!这是个错误的东西。”

江派政法系反扑

近日,由中共政法委主导调查的“最高法卷宗失窃案”,以举报法官王林清“被认罪”、爆料人崔永元“被禁声”,而被二人举报的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暂逃一劫,荒唐落幕。时政评论人士夏小强认为,这起案件说明习近平上任5年之后的反腐战役,完全不是官方所宣称的“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而是反腐遭到严重阻碍,遭到中共利益集团的拚死抵抗和反扑。

时政评论人士周晓辉也认为,政法委虽然被削权,但势弱力未竭,而且周永康等江派势力在政法系十几年培植的人马,并没有被全部清洗,中南海高层反腐还没有拿下江泽民、曾庆红等“老老虎”,那么江派搅局必然不会罢休,当政者也会因此面临险境。

(记者罗婷婷报导/责任编辑: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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