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云:从中共法官遭雷劈毙命谈起

中国民间,常用天打五雷轰、天打雷劈比喻人干了伤天害理的罪大恶极之事后遭到天惩。清《梦厂杂着》就记载了好几则不孝子遭雷击毙命的故事:

兰溪一家道殷实之妇四十寿宴,“亲邻毕集,馈遗丰隆”,席间,其白发龙钟母亲衣衫褴褛,右手拄杖,左手提着一筐河虾赶来,对女儿说:“你父亲不幸早逝,只剩我孤贫一人,住得离你又远,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没有别的什么送给你,今早在村外小河里捞了这一篮河虾,算是给你的寿宴添道菜吧!”妇人勃然大怒,骂道:“你这老不死的,我爹都死这么多年了,你还不下去陪他,留在世上做乞丐,我的脸都被你丢尽了!”说完夺过竹筐扔在地上,活虾撒了一地,犹在活蹦乱跳。“母无言,俯首而泣”。满座皆惊,或劝或仰天叹息或默默离席。眼见寿宴被搅黄了,妇人骂得更凶。“时日光当午,天无纤云”,本来晴朗的天空突然传来隐隐的雷声,“俄而阴云聚合,大雨倾注,轰然震激,有不及掩耳之势”,妇人似乎还没意识到大祸将至,仍诟骂不停,骂声与雷声间杂,只听一声巨雷,妇人“忽然趋跪阶下,一击而毙”!

因为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理念,“百善孝为先”(清《围炉夜话》),故而此妇人不孝而遭雷劈毙命,不得好死。

而今,在中共的法院系统人员里,也有遭雷劈毙命的大恶报,也是因为做了极大的恶事,因为参与了迫害佛法修炼人而遭到了严厉的天惩:

二零一零年,中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法官、原康平县法院副院长陈景强和康平县刑事庭庭长范斌等人因徇私枉法,诬判康平县法轮功学员,遭恶报,范斌涉嫌收受黑社会组织贿赂,被刑事拘留,昔日法官成阶下囚;陈景强恰巧出车祸住院,躲过受贿案追究,后煞费苦心打通关系,最终被判三缓三、开除公职。陈景强躲过了人间法律的制裁,却躲不了天惩,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早上五点多,陈景强在去水库钓鱼的路上遭雷击毙命,终年四十八岁。

二零零二年,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法院审判长张海涛诬判法轮功学员二十一人,其中,被非法判十年的秦月明在佳木斯监狱被迫害致死,付桂春和李长生在监狱被迫害出病态,回家后离世。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张海涛等秘密在西林看守所,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包永胜十一年、张培训九年、栗崇富八年。当天,电光灼灼闪耀,划破哭泣的天空,惊雷声声炸响,仿佛苍天怒吼,狂风暴雨夹着电闪雷鸣,将金山屯公安局数百平方米的楼盖全部掀掉,将法院楼顶掀掉一角,这是上天的警示!但张并没有悬崖勒马。二零一零年,又分别诬判法轮功学员汪志谦、聂淑梅、国庆安、颜廷英十二年、十年、七年、三年;二零一四年,诬判法轮功学员刘仕全四年、曹玲凤二年。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中午,张海涛和别人出去吃饭,坐在车里正说话时,突然不说了,心梗猝死。

明慧网上,频频报导中共法院系统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惨烈恶报的案例,除了被雷劈死、心梗猝死,还有重病离世、车祸丧生或伤残、暴毙、醉酒死、摔死、跌死、自杀、被枪杀等,或患重病、半身不遂,或被判刑、撤职等,真是死的死、病的病、残的残、关的关,更有作恶殃及家人的,恶报之惨烈,令人不寒而栗。

江西南昌青云谱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水根,诬判法轮功学员陈向阳十一年,张淑君十年等后,不到一个月,在另一场庭审休庭时,陈水根突然脑干出血,暴死,终年五十岁;湖南平江县法院院长唐成基,签字同意没收法轮功学员江鲜艳的六万元存款后,心肌梗塞,倒地猝死,终年四十二岁。

黑龙江鸡东县法院院长高尚会,明知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仍强行诬判,后遭惨烈车祸,与妻子连同司机全部命丧黄泉,轿车被迎面而来的超载大货车轧扁。

新疆石河子市农八师中级法院头目王飞,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作恶多端,二零零七年九月八日,去八师医院查出肝癌晚期,九月十日入院,十三日死亡,十四日出殡。

湖北咸宁市中级法院副县级审判员、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舒平华,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一百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四川南充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伏蜀培,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为何会有如此惨烈的恶报?美国有个著名学者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什么人都可以坏,但有三种人不能坏,这三种人坏了,社会基本就乱了,他们是:教师、医生和法官。法官如果坏了,社会就失去了公平公正,失去了合法秩序。法官的职业神圣而重要,威严而尊贵。二十世纪美国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说:“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

可是在中国大陆,法官却体现不出来这样的神圣和威严,法制最缺乏的恰恰就是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尤其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这场荒唐而疯狂的运动中。法官们如果能做到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中共的迫害将无法维系。所以,法官的徇私枉法、执法犯法、对法轮功学员的违法诬判,用法律手段迫害善良无辜的守法公民,所起到的破坏作用和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不但亵渎了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使法律失去尊严,使民众对法律失去信心,而且严重的破坏和打击着佛法修炼,所造下的是不可饶恕的重罪,罪大恶极。

甘肃会宁县法院女法官妥玉英,迫害法轮功学员后不久,罹患癌症,在痛苦中死去,临死前,未泯的一丝良知向亲朋忏悔,是自己对大法作恶才遭此报应。

法轮功学员冒着风险讲真相,就是不希望这样的恶报悲剧发生。表面上,是生病、意外事故或因经济等原因犯罪,其实都是因为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了恶报;无论职位如何风光,恶报却如影随形!

中共为何停播他的“先进”事迹?

海南省海口市法官陈援朝,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海口开庭,非法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二至十二年徒刑,这是被曝光出的全国第一例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为此,陈援朝遭到可怕恶报。两年风光后,陈援朝的肺检测出有“阴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CT检查确诊为肺癌。

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大施“奖赏”,并在陈援朝弥留之际、已不能动弹之际,指示大力宣扬他审理了全国首例涉法轮功案件的“先进事迹”,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然而罗干誓要发挥邪党邪劲,将欺骗进行到底的精神,不但挽回不了陈援朝的命运,还加大他的罪业,加速他的死亡和死亡前的痛苦。

被确诊为肺癌后不久,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正当壮年的陈援朝在万箭穿心般的煎熬中,带着中共促其早死的荣誉和“先进”称号下了地狱,终年五十二岁。

迷信邪党邪劲的罗干由于将欺骗进行的过了头,由他定论的陈援朝“先进事迹”在电视上播出后,正在审理法轮功案件的法官有的请病假,有的提出调动工作,这些消息及时反馈到了电视台,领导决定立即停播,据说是怕引起反效果。

如何不再为中共卖命?

中共的邪恶本质和滔天罪行已决定了它必定被天灭的下场,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都要自救,不要像陈援朝等因中共遭恶报的人那样,赔上性命还要下地狱继续为中共偿还罪恶,做它累累罪行的替罪羊。跳下中共这趟“死亡列车”,退出中共党、团、队一切邪恶组织,彻底摆脱中共,是炎黄子孙今天唯一的出路。祝愿每一位中华儿女都退出中共,抹去中共兽印,拥有美好、光明的未来。

──转自《明慧网》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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