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心:从人权角度看美国堕胎立法战和中共计划生育

自五月中旬,阿拉巴马州参议院通过“全美最严堕胎法案”,规定“除非孕妇面临生命威胁,否则禁止所有堕胎“以来,围绕堕胎产生的争议再一次席卷美国。

说起美国的堕胎问题,笔者不免联想到中国的强制性计划生育

中共强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迄今已近30年。大陆著名学者、律师杨支柱先生曾指出:强制计划生育无论是扼杀的人命还是对中国人观念的影响,恐怕要超过历次政治迫害运动。

在美国,最有争议的问题莫过于堕胎。正反两方针锋相对。反对堕胎一方的依据是维护人权,保护胎儿的生命。支持堕胎一方的依据也是维护人权,坚称妇女对自己的身体有自主权。所以争论的双方总是相持不下。

不过认真考察可以发现,其实双方有很大共同点。双方都坚持人命关天,区别在于双方对人的生命的定义有所不同,具体说就是对胎儿的评价不同:胎儿算不算人?多大的胎儿算人?有人认为应该从卵子受精算起,不过绝大多数起码都承认,6个月的胎儿无论如何要算人了。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著名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Wade)中判决妇女拥有自由堕胎权。按照这项判决,直到胎儿成为独立的生命——也就是可以离开母体而存活——之前,女性有权选择是否堕胎。具体规定是妇女在怀孕头3个月里有自由堕胎权;在怀孕中期3个月里,如果保持胎儿有害妇女健康,妇女有堕胎权;在怀孕后期的3个月里,如果保持胎儿危及妇女生命,经过医生鉴定,妇女有权堕胎。据统计,在美国,90%的堕胎是怀孕3个月内,超过6个月的占1%。

相比之下,中共在这个人命关天的问题上,强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既是杀害胎儿生命乃至婴儿生命,又是剥夺女性的身体自主,两者都是对基本人权的公然践踏与侵犯,无论如何都是不可接受的。

中共说人权首先是生存权,普世价值公认的人权是生命权。强制计划生育无疑是对生命权的侵犯。

中共曾宣称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计划生育,是的,但是他们实行的是家庭计划而不是政府计划。有的国家也试图降低人口增长,但是他们采取的是诱导性政策而不是强制性政策。像中共这样对自己的百姓实行强制性计划生育,在古今中外都是独一无二的。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实际上直接反映了中共专制暴政的根本邪恶—崇尚迷信暴力,反人性。

从人权这个角度看中共强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恶行,30年来,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产生了一系列极其严重的后果:例如全国人口结构的恶化,性别歧视的蔓延和性别比例的失衡,老龄化——尤其是农村的老龄化——的提早到来,还有整整几代的独生子女的身心发展问题。另外,推行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极大地扩张了政府的权力,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的监控,消耗了纳税人的大量金钱,养出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为官场的贪污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再加上对法治的公然破坏,对生命的粗暴蹂躏,并使整个社会习惯于野蛮以及在残暴面前的麻木不仁。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种种计划生育带来的惨痛后果已被无数专家学者指出。

强制性计划生育这一史无前例的荒谬政策已经成为了中共统治史上最黑暗的一笔。中共对中华民族犯下的罪行终将被清算。近期种种天象都表明,中共大限将至,相信黎明到来的那一天已经不远了。

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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