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见:香港警察与“暴动”(一)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被迫宣布暂缓《逃犯条例》修案审议,但是她对“送中条例”和警察镇压市民拒不认错,她坚持说,6月12日的和平请愿是“暴动”。

当年,中共坚持对学生运动定性为“动乱”,激起学生以绝食抗争。

现在,香港特首坚持认定示威者“暴动”,理所当然,激起了更大规模、近两百万(加一人)的抗议示威游行。

在现场,人们经历的其实是与“暴动”相反的情形:警察行凶。

不过,情况有些复杂,人们怀疑这些行凶的警察来自大陆。

一位大陆到香港的新移民当时在现场,她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描述当时的情况:

“在金钟,突然放催泪弹。记者在那里拍,说‘中了辣了’,叫他的同行给他淋水。警察过去就对着他的脸喷。人家是记者,有记者证,手上还拿着照相机,已经受伤在那里淋水,你去喷人家干嘛?还有一个外国人,坐在花槽那里。警察叫人家走,那个外国人脚疼,他说‘我慢慢走,慢慢走’,警察就抓他过来,就对着他的脸喷。”

“这些不是香港警察。我们香港警察没这么狠心。……我确定,这些人不是香港警察。”

这简直就是三十年前在北京城中行凶的军人再现香港,只是,他们手上用的还不是枪械。

是不是大陆警察混迹其中,很难确证,但是有的示威者已经从警察的委任证、警号,说话用语、口音、是否懂英语等方面,提出很具说服力的分析。

不过,无论如何,无可否认,香港警队里凶悍对待抗议示威者的人,越来越多。

——转自《自由亚洲》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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