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7月10日讯】中共官媒周二通报,甘肃省庆阳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华,受贿1104万余元,日前被判刑8年。
判决称,2002年到2018年,秦华在担任甘肃省庆阳地区行署石化办副主任、主任、庆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石化办主任、镇原县县长、县委书记、庆阳市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104.386万元。构成受贿罪。
法院称,秦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受贿罪行,退还全部赃款,因此减轻处罚。
另据《明慧网》报导,秦华在庆阳市镇原县任职时,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负有责任。
2016年12月,秦华还因参与迫害庆阳市法轮功学员,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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