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离太阳花学运民众 前北市警长黄昇勇判无罪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7月18日讯】太阳花学运期间,民众在行政院前静坐遭驱离,向北院提起自诉前台北市警察局长黄昇勇涉杀人未遂等罪。台北地方法院今(18)日认为,黄昇勇依法下达驱离命令,判决无罪。全案可上诉。

中央社报导,前立法委员周倪安等人自诉指出,2014年“323陈抗事件”发生时,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警政署长王卓钧、黄昇勇、前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长方仰宁、北平东路后门现场指挥官等人,以武力强行驱离在行政院前静坐声援太阳花学运的学生与民众,涉犯杀人未遂等罪嫌。

判决表示,驱离民众过程中,少数员警违反比例原则使用暴力,以肢体或持警械殴击陈抗民众,造成至少42人受伤,违反两公约及警察职权行使法等相关规定,国家虽须查明应承担罪责的施暴员警,并赔偿被害人,但不影响黄昇勇依法令而为所生的阻却违法。

在此之前,江宜桦、王卓均、方仰宁、北平东路后门现场指挥官等人部分,北院已因程序等问题谕知不受理确定,本案刑事自诉被告仅剩黄昇勇1人。

(责任编辑:夏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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