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2分钟尴尬宣布:正式撤回逃犯条例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0月23日讯】香港反送中运动已经进入第5个月,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23日在立法会上宣布,正式撤回修订《逃犯条例》。据悉,李家超发言仅2分钟,即尴尬离开会议厅。

10月23日下午2时57分,在香港立法会议上,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可根据《议事规则》63(3)条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李家超称,正式宣布撤回修例。

李家超发言仅2分钟,随即步离会议厅,3点01分完成整个程序,共耗时5分钟。

港府自2月12日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当时香港保安局向立法会提交修改《逃犯条例》和《刑事互助条例》建议,删除原有条文中关于引渡法例不适用于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的限制。理由是需要引渡谋杀案嫌疑人——港人陈同佳。

陈同佳案是指2018年2月陈同佳与女友潘晓颖(港人)去台湾游玩时,疑似谋杀女友。陈同佳随即返港被捕,并承认杀死女友。

同年12月13日,台北地检署通缉陈同佳。今年4月,陈同佳仅因4项洗钱罪在香港被判刑29个月。由于谋杀案发生在台湾,按照香港法律,陈同佳必须在台湾接受与谋杀有关的指控,才能以谋杀罪论处,但港府因法律限制无法向台湾移交疑犯。

由于该修订案一旦通过,所有在港人士及世界各国人士过境香港或来此旅游、求学、工作,都有可能被中共藉由此条例移送中国审判,而中国又是一个被中共专制统治、没有民主法治的国度。因此引发了席卷全香港的“反送中”抗议浪潮。

3月31日,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举办首次反送中游行,1.2万人参加。

4月3日,香港立法会为修例进行首读,并成立法案委员会详细审议。

4月28日,民阵举行第二次反送中游行,13万人参加。

5月20日,港府要求立法会绕过法案委员会,在6月12日直上大会审议条例。

港府不顾民意强推此恶法,从6月份两波百万人大游行至今,时间过去了4个多月。

6月9日,民阵举办第三次反送中游行,103万港人走上街头进行抗议。

6月12日,民阵及民主派发动包围立法会行动,警方用催泪弹、橡胶子弹、布袋弹或胡椒喷雾等清场,这是香港警方自97年以来首次将子弹对准抗议民众。

虽然6月15日港府在立法会收回恢复修例二读预告,但在6月16日,又有200多万港人上街游行,进行抗议。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7月9日表示,这个议案已“寿终正寝“,但抗议活动并没有停止。

随着抗议活动的遍地开花,港警对示威者的暴力镇压也越来越血腥,很多被指是中共军警的一贯手法,尤其8月底以来,港警滥权凶残镇压示威者越演越烈。

8月31日,港铁太子站惨案之后,“被自杀”事件暴增,面对中共和港府制造的白色恐怖,示威者誓言为自由捍卫到底,“不自由,毋宁死”。

林郑9月4日宣布撤回《逃犯条件》修订,由于没有回应抗争者的其它4项诉求,大规模抗争活动仍在持续进行中。

9月30日晚,警方连夜修改警察“指引”手册,放宽使用“致命武力”的条件,并删去“警员应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表述,加入警员“可依现场情况自行决定使用何种级别的武力镇压”。

10月1日,警方出动创纪录的警力,并发射约1400发催泪弹、900发橡胶弹和6发实弹,高于过去100多天的总和,一天内造成100多人受伤。

10月4日,林郑又宣布启动“禁蒙面法”,激起更大的民愤。港府10月10日公布,已经有2379人多名示威者被捕,三分之一是没满18岁的未成年人。

港府此次宣布正式撤销修订条例,但人们普遍认为,此举很难平息抗议者愤怒情绪。因为这只是满足了他们提出的五大诉求中的一项。

一位名叫康妮的27岁的抗议者媒体说:“‘冻结’和‘撤销’其实没有大的区别。这一步太小、太晚了。” “还有其他的要求政府需要答应,特别是警察暴力的问题。”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家麒批评,修例风波令香港社会撕裂,李家超撤回修例的同时,需要向公众和立法会解释,林郑、郑若骅和李家超三人,均需要对此恶法带来的后果承担责任,尽快问责下台。

(记者文馨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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