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案水深难测:19人获刑母囚20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2月17日讯】云南昆明恶霸孙小果案的19名相关人员近日被判刑,其中孙小果继父、母亲分别获刑19年、20年。据报导,孙小果21年前犯下多罪,但因“警二代”身份逃过死刑。

综合媒体消息,15日,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前局长李桥忠孙小果继父)因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孙鹤予(孙小果母亲)因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行贿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等17人亦罪成,分别获刑2至12年不等。

据悉,2005年6月至2008年,李桥忠孙鹤予为达到通过再审让孙小果获得较轻刑罚的目的,先后分别多次托人提供帮助,并向其行贿,为孙小果再审从轻处罚说情、打招呼,终致使孙小果三次受到违法减刑。

为达到再次违规减刑的目的,2008年底,李桥忠、孙鹤予与其余多名涉案者同谋,弄虚作假,为孙小果减刑提供帮助并报请法院减刑。

对此,网民们纷纷表示:“文章看了一半忍不住来留言,这人背景这么牛能调动这么多官员?”

“区区一个城管局局长就能织出如此大的关系网,细思极恐。”

“孙小果就一普通人,怎么有这么大的能量左右云南省高院和高检领导徇私舞弊?”

孙小果于21年前犯下多罪,但因“警二代”身份逃过死刑,出狱后更明目张胆“重操旧业”,在当地经营夜店。

此前,孙小果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上月(11月)初开审,孙小果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5年、其余12人则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指,以孙小果为组织者、领导者,顾宏斌、曹靖、栾皓程、杨朝光为积极参加者,冯俊逸、赵捷、王子谦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犯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妨害作证、行贿等。

据报导,孙小果于1998年2月18日因强奸、侮辱多位女性,其中包括数位未成年女性,并有当众强奸情节,以及犯有故意伤害、强奸罪等罪名,被一审判处死刑。

然而,云南高院于1999年3月9日判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又于2001年9月改判为18年6个月。

其中,时任中共云南高级法院前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省审计厅前党组书记、厅长刘明,省政府前参事郑蜀饶,省人大常委会前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前主任冯家聪,省高级法院前院长孙小虹均有涉及。

赵仕杰稍早前已被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二级巡视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时任云南省高级法院前院长孙小虹此前被网民指认为孙小果舅舅。官方对两人此关系未予以证实。

当时网民披露,孙小果的母亲是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刑侦大队警察孙兰兰;姥爷是2001年已经死亡的、曾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的孙雨亭;大舅是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禁毒局局长孙大虹;小舅是曾任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又任云南省高级法院院长、现任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孙小虹;二舅姥爷是周恩来秘书、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组长孙岳。

网民还指,孙小果的生父是陈培忠;爷爷是2016年已经死亡的、中共11军军长、曾任昆明军区副司令员兼云南省军区司令员的陈家贵。

(记者刘明焕报导/责任编辑:范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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